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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松县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
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局直单位:
为做好2018年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白山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吉林省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县卫生计生局制定了《抚松县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抚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15日
抄送:三个省属林业局卫生处,松江河中医院
抚松县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
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健康白山2030”战略和白山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白山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吉林省疾控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发展为主线,强化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治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新时代疾控事业改革发展
新时代疾控事业改革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建设健康中国、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维护人民健康等一系列新思想为指导,将疾控各项工作融入健康抚松建设,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因病施策,分步实施,科学防控,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一)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
(二)县疾控中心、县结防所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考核,提升疾病防控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按时完成重大疾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阶段性目标。
(三)组织实施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项目执行力和项目绩效,县疾控中心、县结防所要加强统筹管理,将项目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加强检查督导,督促各乡镇卫生院认真落实好具体任务工作。
三、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因病施策,充分发挥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做好重点传染病综合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行性出血热防鼠灭鼠、宣传教育为主的防控措施,在重点人群中扩大免疫覆盖率。继续做好流感、人禽流感疫情监测评估,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病源变化趋势,提高监测敏感性。做好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丙型肝炎以医院为基础的监测,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诊断、报告水平。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的手足口病、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的防控指导,督促其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报告制度。严防寨卡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输入。科学、规范开展疫情调查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二)切实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县疾控中心、县结防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贯彻执行传染病报告专业人员准入制度。
(三)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推进县疾控中心、县结防所加入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提高细菌性传染病监测、溯源识别和暴发疫情处置能力。
四、扎实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吉林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持续保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90%以上。
(二)巩固提高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强重点督导和常规检查,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实施安全、有效接种。
五、积极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县结防所、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推进结核病“防、治、管”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
(二)重点推进中盖结核病防治项目三期工作,进一步提高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和民政救助水平,推动多渠道筹资政策落实。加快推进结核病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分子诊断技术检测,落实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加强督导、评估和总结。
(三)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指导,细化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操作指南,加大寄宿制学校肺结核筛查力度,严防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
(四)加强耐多药结核病防治管理和质量控制。县结防所要加强对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的监管和指导,加大培训、督导和考核力度,提高病原学检测阳性率、耐药筛查率和耐多药纳入治疗率。
六、继续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
(一)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推广“互联网+”防治模式,重点强化男男同性传播、暗娼、吸毒等高危人群的综合干预,继续做好高校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县疾控中心要扩大监测检测和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县人民医院认真抓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加强性病临床医生的培训,不断提高性病诊疗和疫情报告的质量。依托我县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推进艾滋病性传播综合干预试点,针对男男性行为、青年学生等高危、重点人群,在行为干预、动员检测和宣传教育模式和防控策略上有所突破。
(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加强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管理,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四)县疾控中心要做好我县2018年全国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终末验收工作,对照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全面总结创新模式,争取一次性通过考核验收。
七、深入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一)推进慢性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防、治、管”服务模式,各医疗单位要抓好接诊医生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记录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督导和检查落实。
(二)巩固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开展“健康抚松、万步有约”活动。
(三)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减三健”行动,县人民医院、松江河林区医院要落实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动态管理,探索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工作。
(四)继续开展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做好死因监测项目工作,制定我县2018-2020年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防癌力度和措施。
八、巩固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一)抓好布氏菌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对重点职业人群的干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及病例治疗和管理等综合防控措施。
(二)在全县继续开展碘营养监测工作,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探索开展孕妇等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调查工作。
(三)继续做好大骨节病病情监测工作,力争全县达到基本消除;做好大骨节病现患治疗工作,巩固防治成果。
(四)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九、拓展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一)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开展心理健康试点工作,探索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
(二)加强精神卫生人才培养。继续配合省里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精神科转岗培训医师执业注册和县中医院精神(心理)科建设工作。
(三)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的发现和管理工作。没有完成4‰病人发现率工作的松江河中医院、抚松镇卫生院、万良镇中心卫生院、兴参镇卫生院、松江河镇卫生院要抓紧完成工作任务。全县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确保达到相关要求。
(四)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综治部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治疗率。
十、继续做好职业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
(一)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县人民医院要完成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申报工作,争取年内开展职业病健康检查工作。
(二)继续配合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放射性疾病监测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提高监测信息化水平。
(三)县疾控中心继续开展全县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公共场所监测、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实现100%乡镇全覆盖。
(四)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根据水利部门任务及时开展水质卫生检测。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我县水质卫生监测信息公示工作。
十一、扎实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一)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按时完成食品采样、检测任务,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对检测数值异常的结果要逐级上报。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哨点医院和哨点实验室食源性特定病原体样本采样质量和检测水平,进一步提高细菌、病毒阳性检出率。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暴发事件监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县疾控中心要加强检查、督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明确监测和报告职责,确保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和暴发事件,及时上报。
十二、加快推进疾控信息化建设
依托全省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好年度主题宣传活动
(一)搭建全媒体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全角度传播重大疾病和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积极回应百姓对健康的关切,加强疾控典型人物宣传,讲好疾控故事。
(二)做好国家免疫规划实施40周年系列纪念宣传活动。
(三)做好肿瘤宣传周活动,努力提高群众防癌意识,引导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以世界艾滋病日、麻风病日、结核病日、世界精神病日、全国疟疾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卫生宣传纪念日为重点,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公众平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危害警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