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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32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吉教办字[2013]112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教基字[2014]8号)文件精神,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教育公平,切实解决教育“择校”问题,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深入实施划片招生和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划片招生、规范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原则,完善科学、务实、为民的小学招生和小升初制度;注重从源头干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切实做好小学招生和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1.科学划定全县各校学区。教育局综合全县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遵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全县各校学区(各校具体学区见附件)。全县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禁跨学区招生,教育局将严肃查处跨学区招生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学校要充分依靠当地街道、乡镇政府,依法督促监护人送被监护人到划定学区内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逐年提升。

2.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凡到学校学区内进城务工的人员,可携带必要的证明材料(户口本、务工证明、暂住证或社区居住证明)到学区内学校(如学区内学校班额超限,由教育局协调到班额不超学校)为随迁子女申请就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规范招生行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依据,不得实行特长生招生方式招收学生。

4.严格入学管理。全县各校在秋季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由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户口本、监护人房产证),到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区域内学校报名并办理入学手续。各校一律不得为户籍及居住非本区域内且没有正当跨学区就学手续的学生办理入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并责令该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区域学校就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收学校承担。

5.严格学籍管理。各小学要在新生入学一月内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和建籍工作。各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小学与初中学生交接制度,坚决杜绝学生在小升初过程中辍学。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要在初中新生入学一周内将实际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将及时汇总初中入学手续办理信息,对实际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或不满计划数的学校,进行及时、必要的调整。各校要加强学籍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做到严格、规范,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遏制学生无序流动提供基础性保障。

6.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教育局将新生招生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通过不同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加大全县新生招生监管力度,力求做到让每一位家长、学生满意。全县各校要将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程序、办学条件、录取办法、招生工作咨询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以及招生结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7.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多样化招生办法,引导学生合理分流。继续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落实年度省中考文件指标生比例政策。指标生分配本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县高中布局实际情况,根据学校规模、控流工作、支持抚松县职业中专招生指标完成情况等几个方面来分配各高中指标生名额将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做到分配到校、到班,并重点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

  三、保障措施

  1.加大领导力度。各校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立足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社会对教育满意度。

  2.加大查处力度。各校要强化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学校领导、教师的责任范畴,根据学校实际,创新工作载体,把招生工作与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教育局相关科室将组成巡查组,进一步强化对全县中小学招生的过程管理和有效监控,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划定学区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行为。教育督导室要对划片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畴。

  3.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有效宣传,使学校领导和教师充分认识到划片招生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为学生和教师搭建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划片招生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做到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校要积极宣传和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到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划片招生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抚松县教育局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