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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抚松县中小学生国家安全教育
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今年4月15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抚松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抚办字〔2018〕14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抚松县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民族教育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抚教基字〔2018〕2号)文件要求,近期将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以“国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育局将联系司法、公安等部门安排专家深入部分学校(电话通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其他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开展一次以“国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二、4月9日至4月15日,各学校必须开展一次以“国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
三、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手抄报等形式,组织全校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有条件的学校利用LED显示屏、大屏幕等宣传工具进行“国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对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如图片、视频、手抄报、班会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存档。活动结束后5天内(4月20日前)将上述活动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本次活动将作为年末督导检查国防教育工作重点内容之一。
邮箱地址:fsjcjyk@163.com
联 系 人:陈维强
联系电话:6230192
附件:关于印发《2018年抚松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抚松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附件:
抚办字〔2018〕14号
中共抚松县委办公室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抚松县“4·15全民国家安全
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室,县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2018年抚松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抚松县委办公室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2018年抚松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今年4月15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对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基本方略,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确保“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宣传主题,大力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成就,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为加快推进“二五十百千”工程、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抚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任务目标
按照党委引领、广泛参与,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发展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提高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奋力开创我县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安全意识更加牢固。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清当前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深化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认识,明确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需求,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能力素质更加过硬。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义、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不断提升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维护安全更加有力。深入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全面、准确宣传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展现党和国家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广泛调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形成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有力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县委成立“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安办,具体负责调度、汇总、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筹备会议、起草文件等事务。
四、活动安排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共分组织准备、推进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30日至4月8日)
1.印发“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方案,对全县开展系列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并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育日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牵头单位:县国安办
参加单位: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2.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总体国家安全观,并组织观看国家安全专题教育片。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3.把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县委党校的授课计划,通过开设专题讲座、专门课程、专题研讨班等方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县委党校、县国家安全局
4.制作国家安全专题节目,在我县旅游主干道沿线制作长期性宣传板,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和“12339”公民举报电话。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国家安全局
5.制作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本领域在国家安全工作方面所取得成就的展板,并制作与国家安全工作紧密相关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横幅。
责任单位: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6.制作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展板,印制《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核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经济局、县环保局、县国家安全局、县保密局
(二)推进实施阶段(4月9日至4月15日)
7.在火车站、汽车站、文化广场、主干街道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播放视频,努力营造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国安办
参加单位: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8.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国家安全教育主题信息,提升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实效。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9.联合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等运营商,利用手机短信、手机彩铃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国家安全教育主题信息,加强国家安全信息宣传教育力度。
牵头单位:县经济局
参加单位: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10.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七进”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国家安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法律意识。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国家安全局、县保密局、县人武部、县边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森警
11.通过专家讲座、主题展览、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见学等形式,组织全县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维护国家安全意识。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参加单位:全县中小学
12.组织召开国家安全理论座谈会,推动与当前我县国家安全工作实际需要紧密相关的理论研究,为深入做好相关国家安全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牵头单位:县政法委
参加单位: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法学会、县公安局、县国家安全局、县司法局。
13.县委宣传部、抚松广播电视台等相关新闻媒体在4月15日前后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刊发特别系列稿件、刊播国家安全教育公益广告,并深入宣传报道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
14.4月15日,采取大型图片展览、现场政策解读、法律常识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抚松镇政府门前广场集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活动当天,邀请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出席。
牵头单位:县国安办
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局、县公安局、县国家安全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交运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抚松镇
15.县军警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国家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边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森警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16.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集保存活动开展时形成的图片、视频及其它相关资料,并及时对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活动结束5天内将相关活动资料和总结材料一并报送至县国安办(联系人:段洪杰,联系电话:6212449 13894047077 邮箱:fsxbmj@163.com)。国安办要认真总结此次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推介交流,促进学习借鉴,推动建立完善国家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国安办
参加单位: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将其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乡镇、部门具体落实方案和活动流程,层层细化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参加活动,认真研究解决活动经费保障等事宜。
(二)强化协作配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涉及党政军民学,需要整体配合、协同发力。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联动、协作配合,形成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活动安排有序衔接、高效顺利进行,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三)注重创新形式。既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专栏、黑板报、横幅、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国家安全教育氛围,不断扩大国家安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做到国家安全教育全民全覆盖。
(四)深化督导落实。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检查与指导并重,密切跟踪督导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列活动有条不紊开展。4月10日前后,县国安办将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方案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对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予以表扬并总结经验推广;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责令整改并通报。
附件:2018年抚松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
2018年抚松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决定成立2018年抚松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 强 县委副书记、县国安办主任
副组长:王振平 县委办副主任、县国安办副主任
孙宝利 县国家安全局局长
成 员:柏世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贵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国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董振华 县人武部副部长
牟善有 县信访局局长
田世翌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张文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恩政 县发改局局长
解相国 县经济局局长
杜焕礼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魏本江 县司法局局长
陈 蕾 县教育局局长
高维红 县环保局局长
战怀东 县交运局局长
葛柏年 县林业局局长
蔡晓明 县商粮局局长
钟继荣 县文广新局局长
栗祥东 县卫计局局长
林彦旭 县项目办主任
孙荣华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高 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于代水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安办,负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等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办公室主任由王振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孙宝利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整体推进组、宣传报道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调度、汇总、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长由王振平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段洪杰同志担任,联系人:段洪杰,联系电话:13894047077 邮箱:fsxbmj@163.com。
整体推进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组长由孙宝利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贡浩天、董振华同志担任,联系人:贡浩天,联系电话:13904376868。
宣传报道组:负责统筹安排落实各项宣传任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长由刘贵鹏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张庆强同志担任。联系人:张庆强,联系电话:13039381679。
中共抚松县委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