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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抚松县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65号要求,结合网络审核工作实际,现将全本次职称信息化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以考代评系列、评聘结合以及特殊人才认定系列仍按原渠道申报。

  4.申报人员为内企事业单位现在编、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录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2.单位审核。由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

  3.评委会受理。省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4.组织评审。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组织答辩评审。

  5.结果公示。评委会办事机构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四、时间要求

  县区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014前提交完毕省人社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因申报审核及返回修改需要时间,请各单位申报人员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五、有关说明

  1.高度重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及时传达到有关申报人员,并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材料要求、政策规定做好政策解读和保障服务工作。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全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和各评委会具体要求,向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建立相应考评推荐机构,考评推荐机构参与主体应由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管理干部和本专业同行专家等方面人员组成。其中,人事管理干部应对申报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齐全、准确;本专业同行专家应对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进行评价;本单位领导应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履岗尽责情况进行考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整个考评过程进行监督。

  2. 收费情况。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申报时在系统内缴费。

  3.政策咨询。为方便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及时便捷了解相关政策,职称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具体如下:

  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439-6253191

  抚松县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加工作群:325973661

  抚松县企业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加工作群:348496324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