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受理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审核初评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含民办)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享受低保的必须为幼儿父母、幼儿本人)、特困救助供养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按流入地资助。年龄要求在3周岁至6周岁之间的在籍在校的幼儿。资助标准为农村(含县镇)每年每生1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即:春季3至7月份,秋季9月至次年1月)。幼儿园按月统计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实际在园月数,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半月以上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以幼儿月出勤表为准。
二、家长填写附件1:《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3份,需将身份证、户口本、扶贫手册、低保证或低保折、残疾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资助中心审核。(注:幼儿与家长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出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幼儿园审核初评,填报附件2:《学前教育资助资格申报汇总名册》 一式2份(此表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一栏,请各校按照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填写),并将初评结果在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需上交公示原件及两张加盖公章的公示照片。
四、幼儿园报送电子版附件4:《抚松县符合学前资助条件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五、填报附件5:民政局、扶贫办、残联审核学前资助资格幼儿名册需上报纸质版一份同时传电子版。(注:附件1与附件5-1至附件5-8中幼儿姓名必须与其户口本保持一致。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享受低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低保证编号一定要反复核实达到信息绝对准确。同时标注好困难类型是建档立卡、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农村特困供养、农村低保还是城镇低保。)
六、关于异地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的幼儿及家长需准备的材料有:
1、异地的扶贫办、民政部门、残联在(附件1):各部门在本部门审核负责人、审核人处签字,审核意见处加盖本部门公章。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证件包括:扶贫手册、低保证或低保存折、低保证明、残疾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材料。
七、学校需存档的复印件
1、加盖学校公章扶贫手册、低保证或低保折、低保证明(乡镇民政办开)、残疾证复印件,孤儿证明材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材料。
2、户口本首页、享受低保人户口页、幼儿户口页,以上三页均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3、加盖学校公章的享受低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4、幼儿与家长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4类复印件需上交资助中心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八、审批
各校要在3月22日前将附件1:《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5:《民政局、扶贫办、残联审核学前资助资格幼儿名册》、附件2:《学前教育资助资格申报汇总名册》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和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及纸质公示原件一并上报至资助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2、附件5( 1-8)至 fsxjyjzz @163.com邮箱。注:在3月22日之后报送的学校,资助中心概不受理,请自行到抚松县民政局、扶贫办、残联审核。
九、学籍
各园在到我中心进行初评前,必须完成所有申报学前资助幼儿的学籍录入。
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