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有效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和家长权益,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保障《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顺利实施,现将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校外托管有关事宜告知各位家长,请各位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担负起孩子健康成长的监护责任。
一、如非必须,不要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也不要让孩子到小饭桌、托管班等场所。小饭桌、托管班是不具备教育教学、作业辅导资质的。
二、参加校外培训、托管时,一定要选择合规机构,查看该机构是否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餐饮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办学内容来开展培训业务。拒绝到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报考指导”等为经营主体的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辅导;不要轻信机构口头承诺,要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机构签订书面合同,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
三、教育局、学校已就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托管事宜多次告知提醒、再三强调,但仍有个别家长不顾劝阻、偏听偏信,盲目报班导致权益受损。黑机构的用电、消防、卫生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生命安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我们再次强调:国家出台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从2023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未经许可擅自办班补课、组织学生培训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教育部门和学校已尽到告知、提醒的义务和责任。如家长仍不听劝阻,选择没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或托管,一旦出现学生安全问题、经济纠纷等情况,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请您和我们一起抵制违规培训,规避缴费风险,保护孩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