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抚松县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补助(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的公示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3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办计财发〔2023〕4 号)精神,经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农业农村局评审,抚松县露水河兴旺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得了抚松县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扶持。现项目已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共计应拨付抚松县露水河兴旺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10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实名来信来电反馈,联系电话:0439-6858010。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