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抚财联发【2024】6号
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即将展开。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吉财农函〔2024〕779号)和《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抚政办发〔2016〕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请你们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目标及内容要求
目标、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依据(2024年补贴面积发放依据为计税面积)仍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包括上报面积的统计、核实、汇总、上报、资金发放管理,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涉及补贴耕地面积、人员情况的统计核实工作;因机构改革原有关业务负责人员可能产生变动,各乡镇政府要做好工作安排,明确乡镇内部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各乡镇政府要加强与、辖区各村屯的沟通协调,重大问题及时向县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补贴面积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报财政局;依据各乡镇上报面积数确定的补贴金额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3、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面积汇总数据测算补贴标准、资金的拨付,并将有关情况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4、 落实“一卡通”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要严格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发放现金。
5、 严格公开公示程序。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做到补贴信息无差错,补贴对象无异议,发放过程全透明。
6、各乡镇要在2024年6月15日前向农业农村局报送XX 镇(乡)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增减情况表(附件5),对 有面积增减情况要进行详细说明,如有其他相关资料(例:村出 具证明)等,请与表格一同报送;同时报送乡镇接收补贴资金账 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崔曾杰,电话18743910368,邮箱 nkz2020@126.com)
7、 各乡镇要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几点要求, 一是在尊重合同的前提下,做好流转土地补贴对象的确认。通过引导流转土地双方合理定价,完善合同条款、规范流转行为等,避免因此发生纠纷,影响补贴发放。二是明确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三是要继续坚持与完善此前行之有效的补贴公开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
三、关于补贴政策宣传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升耕地地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涉及面广、惠及农民众多、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特别是乡村干部,要准确把握此项补贴政策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事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讲清楚补贴标准变化原因、补贴兑付时间变化等,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抚松县财政局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