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抚松县露水河镇鑫万家福超市涉嫌经销红薯醋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3年吉林省食品监督抽检计划,抽检了抚松县露水河镇鑫万家福超市经销的红薯醋.酿造食醋,(380毫升/袋、生产日期2021-1-4、生产单位:吉林省名薯调味品制造有限公司)经抽样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书后对抚松县露水河镇鑫万家福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查明抚松县露水河镇鑫万家福超市购进该批不合格红薯醋9袋,货值27元,销售9袋,无库存。因产品没有流入市场,全部被抽检单位购买。
经调查,抚松县露水河镇鑫万家福超市经销的红薯醋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进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予行政处罚。
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