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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抚松县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抚松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食药安委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坚持食品“大安全”理念,紧紧围绕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严厉整治食品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努力构建监管最严格的过程全覆盖的管理体系,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市场监管部门

1.食品生产环节。

依据《吉林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及监管频次,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有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将辖区121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风险分级进行管理,对5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指导吉林汇参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食品生产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向省厅申请人参片等20余个产品的其他食品增项工作。

组织各监管所以肉制品、“名优特”小作坊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小作坊卫生条件、原辅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标签标识及贮存等关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辖区内125家食品小作坊进行了监督检查。

2.食品流通环节。

一是全面开展销售过期等问题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销售主体413户。对农村销售环节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共计检查各类食品销售主体316户次。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3.特殊食品。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风险管理。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落实工作,实施保健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管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增强监管的“靶向性”。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督查。完善保健食品、婴幼儿乳粉等特殊食品网格化监管责任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婴幼儿乳粉等经营企业日常巡查检查。

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企业198家,其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84家,检查婴配乳粉经营单位14家。

三是建立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员和监管责任人动态名单库,辖区内7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2家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达100%。企业监管责任人落实到位。全面推进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6家生产企业年度抽考覆盖率达到85.71%(省局规定必须达到100%),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经营企业特食抽考覆盖率达到61.19%。(省局规定必须达到50%)

4.餐饮环节。

一是餐饮服务风险量化等级工作。继续开展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风险量化综合评价,截止目前,我县共有A级单位21家,其中:社会餐饮服务A级单位14家,学校食堂7家。

二是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严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按计划自查,有自查记录,每学期开餐前有自查报告,自查频次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监管所(分局)对辖区内学校和周边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55个次,其中,中小学食堂22户次,幼儿园食堂33户次。检查周边餐饮店67户次。通过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了辖区内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1.落实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各校长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并站在一定的高度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组织指导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2.健全了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手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应知应会手册》,并修改完善了《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了责任,保防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进一步加强了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的管理。各校食品采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食品(包括大米、面粉、肉类、食油、蔬菜等)都进行严格的考察把关,并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价格优惠。食品贮存严格按照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的原则。加工程序比较合理,生熟、荤素分开,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

4.加强了对学校食堂的安全检查。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和食堂进行检查,切实保障学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建立了监督制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的督查,摸清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底子,建好了台帐。监督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各学校每学期均组织了一次大检查,每月一小型检查,每周一次排查,每天一次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了教育师生平安。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依法查处县域内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抓紧整改。

2.加强监管监测工作。加强乡镇日常巡查和监管,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网络,今年春季对棚膜设施蔬菜和草莓进行专项监测,及时开展省、市第一次和第二次例行监测,共抽取样品24个。开展全省“五棵菜”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共抽取样品6个。

3.加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今年全面落实全省“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农产品监管人员名录,县级监管人员2人,乡镇监管人员28人,村级协管员130人。建立完善种植业生产主体名录220个,畜牧养殖生产主体名录104个,水产养殖主体17个。生产基地建立网格化监管公示版12块。对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有效监管。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鼓励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标准化种植,发放标准化种植记录本。向生产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150份,发放豇豆经常检出农药清单120份,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800份。

5.认真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回头看’工作。

(四)卫生健康安全保障情况

1.校园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派出疾控人员配合食安办开展联合检查,对校园学生常见病、饮用水卫生等防控开展宣传和指导,督促学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开通绿色急救通道,做好学生食源性疾病紧急救助等工作。

2.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

2024年,哨点医院共采集送检患者生物样本22份,其中22份样品进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我中心检验室分别对样品进行增菌、分离、分纯、生化血清学及镜检等一系列检验,共检验项目数88项,以上22份患者生物样本通过检验室检验未检出阳性病例。到白山市疾控中心送检诺如病毒10份,检出阳性病例4例(诺如二型)。

3.食源性疾病工作督导及病例监测

2024年,抚松县18家医疗机构共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90例。

(五)公安部门食品安全保障情况

1.迅速动员部署。召开行动部署会,结合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提出具体措施,确定专人负责联络,牢牢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贯彻落实的整体合力。

2.推动协同共治。坚持主动作为,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会商研判风险隐患和违法犯罪新趋势,找准工作切入点。密切行刑衔接,推动联勤联动,适时提前介入可能涉嫌食品案件侦领域的犯罪案件,力促行政监管部门主动移交案件线索。

3.深化情报研判。强化主动研判,深入排查本地食品案件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坚持“信息主导,情报先行”的原则,组织派出所民警在农民群众中广建网络,广交朋友,充分利用公秘结合的群众力量,广泛收集各类违法犯罪信息,做到有信息立即核实,核实后立即处理,不断提升主动发现犯罪线索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亮点

1.保鲜人参中需使用食品添加剂乙醇为保鲜剂才可发放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保鲜人参的过程中,大部分客户看到食品添加剂乙醇的字样会有抵触心里,影响产品销售,且生产食品添加剂乙醇的食品生产企业较少,原料采购存在难度。食品生产企业希望使用白酒替代食品添加剂乙醇应用于保鲜人参的生产加工,这样更有助产品的销售及企业发展。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前期走访调研收集企业意见,组织省厅与企业进行座谈,省厅已同意用白酒替代食品添加剂乙醇生产保鲜人参。下一步将协助企业重新制定标准,应用与实际生产。

2.继续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电子合格证使用制度。大力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平台、特色食药产品追溯平台,提高平台应用率,目前,纳入平台主体813家,开具合格证3.3万张,带证上市农产品约550吨。

3.制定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持续提升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学校建设的质量,关注学生合理膳食和食养对防控疾病的重要价值,在实践中指导各地持续提升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学校建设的质量,关注学生、老人等重点人群营养与健康,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疾控中心组织党员自愿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抚松大街工行门前设立咨询台,悬挂“奶豆添营养,少油更健康”宣传条幅。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宣传单500余份。

4.抚松县食品企业通过吉林省食品企业备案系统累计注册103家,2024年共审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542件,公布了备案288件。多以人参、刺五加、蓝莓等本地特色食品企业标准为主,助力我县特色经济发展。

5.破获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一起,起诉犯罪嫌疑人1人。

三、本地区当前形势分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抚松县县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推进县域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良好,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执法人员年龄老化,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难以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2.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农村集体聚餐地点较分散,流动性大,监管存在难度,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

3.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有待于提高。食品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食品安全知识掌握较少,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明年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

一是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律意识,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不断加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定期分析研究工作方法,提高监管能力。二是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的作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追溯制度、分级管理、考核评价、有奖举报、黑名单等各项制度,用制度管理,用机制保障,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和监管水平。三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县乡两级监督检查权力清单,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日常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下移监管重心,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要采取集中辅导、以案说法、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食品监管人员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舆情监测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增加执法力量,增加执法人员,增加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全面提高基层监管水平,整合现有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挖掘现有设备和技术。不断引进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逐步提高监管水平。三是要围绕许可审查、稽查办案、抽检监测等重点环节,认真梳理岗位责任风险点,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严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实现食品最严格监管。

(三)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共治格局

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食品生产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加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提高公民的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结合食品“五进”、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四)完善智慧平台,推动科学监管

主动对接“互联网+监管”新模式,逐步构建市场准入、安全监管、举报投诉、应急处置于一体的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痕迹化、靶向化、精准化监管。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为重点,紧紧围绕菜篮子食品,集中开展餐饮、旅游、校园、“一老一小”等各类专项整治,从快从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超市、示范餐饮单位的创建工作。与旅游部门联合打造旅游智慧平台,将餐饮服务单位的信息录入智慧平台,让游客进入抚松点击智慧旅游平台,就能选择到满意饭店就餐,使餐饮行业成为抚松的一张亮丽名片。

(五)加强社会参与,坚决打击违法犯罪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企业诚信评价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受群众监督。不断拓宽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渠道,提高有奖举报额度,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布各类执法结果,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充分运用新食品安全法,坚持严惩严处的打压态势,做到有案必严查,查实必严惩,完善相关部门联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依法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