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吉林省臻丰祥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人参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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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抚市监当罚〔2024〕61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
身份证号 | |||
个体工商户 | 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者 | |||
企业 | 名称 | 吉林省臻丰祥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213079191000 | ||
法定代表人 | 卢方艳 | ||
违法行为类型 | 吉林省臻丰祥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人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叁佰伍拾捌元捌角(¥247.8元); 三、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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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