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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

关于落实庭院经济面积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今年省级下达了庭院经济种植面积任务数796亩,户均6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2元,每户最多不超过1200元,依据5月末上报的数据,我县仅完成24.7%,排在全省末位,应县领导要求,现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2),请各乡镇统计已完成亩数,计划完成亩数,填报附件2,养殖类折合面积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如无法完成任务面积,请加报情况说明,说明中须写清本乡镇任务数、脱贫人口户数、有劳动能力人口、无劳动能力人口和无法完成原因等,附件和说明需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sxczxbgs@163.com

    附:1.计算方法

        2.抚松县庭院经济发展统计表

    联系人:吴瑕15043945218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计算方法

    鸡:每只15平,补贴30元。

    鸭:每只20平,补贴40元。

    鹅:每只25平,补贴50元。

    猪、羊:每只30平,补贴60元。

    牛:每只150平,补贴300元。

    蜜蜂: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每平方米补贴2元,每户最多不超过1200元,请分配飞地庭院面积时注意,让更多贫困户享受补贴,不浪费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