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5月31日下午2点,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抚松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举行。各乡镇领导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仪式上,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应急局副局长姜志淳在动员讲话时强调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持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新安全生产法施行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实现我县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安康幸福而共同努力,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