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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23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抚松县税务局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本年行政许可公开5项,行政处罚6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运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工作机制。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牵头、协调、具体落实责任,出台重点领域公开目录,依法公开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并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保证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全面自查自检

  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深入对照检查,发布内容文本格式不规范、关键词信息模糊及时修正。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审查,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合法合规,规范发布管理,提高信息质量。

  (三)创新公开渠道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今年,我局从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两方面着手,全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在公开内容上,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原则,及时公布我局的政务信息。在创新公开手段上,按照便利、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依托政府网站,做好主动公开,及时对固定栏目内容进行维护,保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围绕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做好涉税通知、政策解读等内容的及时更新,回应纳税人切身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

  改进情况:

  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6年我局将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