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2006-2010年定点扶贫 工作实施方案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努力做好扶贫开发,帮助贫困村屯和贫困人口走出困境,实现共同富裕,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定点帮扶是“八七”扶贫攻坚以来,尤其是“十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的经验总结。根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吉扶字[2006]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突破口,加大开发式扶贫整村推进的力度,调动贫困村屯和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增强和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建设和“造血”功能;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以此加快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各帮扶单位在开展帮扶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注意调动帮扶对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和潜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扶贫开发不断推向深入,重实功,求实效。
2.形成合力,整村推进。
帮扶单位要克服“畏难”和“厌倦”情绪,以村整体改变面貌为重点,从部门职责出发,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既帮助-定点村解决好当前困难,又要通过科技、文化、智力、培训等多种扶贫形式,为其长远发展做好谋划,打牢基础。
3.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帮助单位要坚持以发展壮大当地经济为重点,注意龙头企业和大能人的拉动作用,加强对外联系和协调,通过大户带动、龙头企业牵动和贫困人口的主动性,形成各方面良性互动和共同谋发展求发展良好局面,多渠道增加收入,达到巩固温饱,稳定脱贫,逐步走向富裕。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本轮定点帮扶统筹考虑了各乡镇贫困村数量和各贫困村屯的收入状况,是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定点帮扶的时间跨度为2006?2010年。
三、目标任务
这轮定点扶贫工作总的目标是:到2010年末,被帮扶的定点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1500元以上,实现稳定脱贫的达到95%以上;以村路、安全饮水、小流域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人居环境、生活质量、生产条件、村级组织建设等有较大变化,努力为扶贫定点村创建和谐、稳定的小气候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搞好党的扶贫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要通过走访、慰问、谈心、座谈讨论等形式,把党的扶贫政策和关怀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农民中,并针对不同情况,因人而宜,因事而宜,采取适宜的方式方法,让贫困农民感到温暖。
2.帮助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转变观念。要帮助部分贫困农民克服不思进取,不愿进取或凭天由命等错误思想,树立“穷则思变、穷则速变”的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唤起他们不甘落后,奋发向上的激情,并通过技能培训、引进人才、传授实用技术、提供致富信息等,提高贫困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挖掘自身的内在潜力,把想脱贫的良好愿望变成积极脱贫的实际行动。
3.依托当地资源,大力发展生产。要结合实际,以人为本。发挥农民的特长,以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与其相关的加工业为基础。引导农民拓宽思路,盯住市场,用新的视觉和手段去看待生产。围绕市场和效益组织生产,发展家庭经济;突出规模和质量效益,使其在生产规模和产品数量、质量上下功夫。要发挥部门优势,搞好协调服务,为贫困村和贫困农民发展资源开发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最大限度地创造条件。另要帮助做好剩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劳务输出工作,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4.积极组织开展好捐赠、捐献活动。要发动本部门的干部和职工,勤俭节约,助人为乐,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献爱心、助贫困活动,做到领导带头、党团员带头、职工积极热情参与。
5.协助搞好组织建设,帮助化解内外矛盾。各帮扶部门要站在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经常深入定点村,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和矛盾,通过帮助定点村加强组织建设,与村组织协手解决处理好,为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生存环境。
6.统筹兼顾,全面发展。要把定点扶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统盘考虑。站在扶贫开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系统工程的子系统、是助推力量的角度,从长计议。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全方位实施整村推进,加快定点村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面繁荣。
四、具体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定点帮扶工作的认识。扶贫济困是全党的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帮扶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为贫困地区献爱心、送温暖,扎扎实实地做好帮扶工作。
2.切实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帮扶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份内之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专门抓这项工作,并安排1-2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到所帮扶的村,开展调查研究,访贫问苦,安排落实开发项目,解决实际问题。
3.精心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各帮扶单位要对定点帮扶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整体谋划、统筹安排。分阶段确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帮扶措施,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帮扶工作。
4.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乡(镇)抓落实。乡(镇)主管扶贫工作的领导要主动协调好帮扶“对子”的对接工作,使帮扶单位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帮扶工作。同时,各乡(镇)、村屯和帮扶单位要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总结,经常性地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半年和全年要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便于总结先进,鞭策后进,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乡(镇)和帮扶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确保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