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松县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发〔201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抚松县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九日
抚松县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平安抚松”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新增监控探头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公安主抓、多方出资、考评推进的总体要求,在重点要害场所和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力争实现全覆盖,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应有的效能,增强“平安抚松”建设的科技含量,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和侦破打击实效,为“平安抚松”建设提供保障。
二、安装范围及任务分解
(一)安装范围。
1.乡镇、街道以上党、政机关。
2.事关国计民生的粮、油、水、电、气等重点部位。
3.城市主要交通道口。
4.金融单位及其营业网点。
5.医疗、科研、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
6.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7.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较大商业网点。
8.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
9.居民住宅小区。
10.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易发生违法犯罪案件部位。
(二)任务分解。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县新安装监控探头600个。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具体分解为:抚松镇45个、松江河镇45个、泉阳镇30个、万良镇25个、仙人桥镇5个、新屯子镇3个、兴参镇10个、抽水乡2个、沿江乡3个、兴隆乡3个、漫江镇3个、东岗镇5个、露水河镇20个、北岗镇15个、露水河林业局44个、泉阳林业局30个、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30个、全县各学校282个。
三、实施步骤
全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从6月1日启动到11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搞好规划和设计,制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分解、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签订《责任状》,落实任务和责任,统一选购科技含量较高的监控器材。
(二)实施阶段(6月21日至10月30日)。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施工,要按照规划设计的场所、部位,精心组织安装。各乡镇都要选调一批技术骨干,跟踪进行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综治委将组成验收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抽样验收,对未完成任务指标、质量不合格的实施问责;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且质量优良的给予表彰。全县验收结果将纳入本年综治考评和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体系,作为综治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县政法委牵头,公安、财政、住建、规划、联通、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行统一指导和调度,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提供组织保障。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及特点,开展需求调研,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尤其对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安全的场所和部位,要保证实现全面覆盖。
(二)政府主导,各负其责。乡镇政府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好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等工作;综治部门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及时解决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问题,形成整体运作合力。联通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维护、管理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从政策、资金、施工、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多方筹措,保障经费。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建设步伐。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将应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区域监控点的建设、应用、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建设配套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按照“谁出资谁受益、谁的场所谁建设”的原则,加大经费投入,相关部门要督促其落实。要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无计划投入造成后续资金不足、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发生。
(四)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增强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倒计时的方式列出建设进度表。要逐级鉴定责任状,做到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坚决杜绝任务不明、责任不清、数量不够、质量较差、建设步伐缓慢、拖全县后腿问题的发生;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先进与实用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公安部制定的技术要求与规范开展建设,严把器材选购、安装、验收关口,保证系统的实施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把监控系统建设打造成一流工程。
附件:抚松县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抚松县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朋忠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孙华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志武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宋明波 露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王兆强 泉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王永利 县新联通公司经理
成 员: 宋宜栋 县长助理、抚松镇党委书记、镇长
李新森 县政法委副书记
马树军 县公安局政委
姚 雷 县政府办副主任
韩镇龙 县新联通公司副经理
陆世德 县教育局局长
宋世良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国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卢平启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林 然 县委督查室负责人
马士彬 松江河供电局局长
周春瑞 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李新森 县政法委副书记
副主任:于海琴 县综治办负责人
张连强 政工监督室主任
吴兴力 指挥中心指挥长
高永宏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徐艳春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员
办公地点设在县政法委综治办,办公电话:6230236。
主题词:公安 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