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抚松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2-18974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县民主评议乡(镇)软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201200022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2-18974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县民主评议乡(镇)软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201200022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19日

    中共抚松县委办公室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抚松县民主评议乡(镇)软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室,县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抚松县民主评议乡(镇)软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抚松县委办公室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

抚松县民主评议乡(镇)软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力度,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省群众评议县(市、区)软环境工作要求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开展民主评议乡(镇)软环境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群众对乡(镇)党委、政府进行综合评价,切实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政策执行能力和改善民生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行为规范,本领过硬,群众欢迎”的干部队伍,为构建和谐抚松服务。

  二、评议范围

  全县14个乡(镇)党委、政府。

  三、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情况。是否依法履行公务、依法办事;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政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各便民服务中心是否运转协调,服务高效。

  3.承诺践诺情况。乡(镇)党委、政府是否积极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整改;是否注重诚信,承诺践诺,取信于民;是否积极主动为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

  4.服务态度情况。是否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对服务对象合理要求置之不理,延时办理,态度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5.办事效率情况。企业和群众对乡(镇)政府的办事效率是否满意;是否采取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方便服务对象等措施,使企业和群众满意。

  6.政策执行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和部署,特别是“服务三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7.社会治安情况。是否采取有力措施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否增强。

  8.卫生医疗情况。群众就医就诊是否方便,医疗条件是否满足群众要求,是否存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9.生活保障情况。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须的“水、电、热”的供给情况;对生活贫困居民等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10.教育教学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教育工作,人民群众对本地教育教学是否满意。

  11.交通道路情况。本地交通是否方便快捷,路面是否完好平坦,村镇之间交通是否便利。

  12.市容环境情况。是否采取措施保持市容清洁,群众对居住及周边环境是否满意。

  13.企业负担情况。是否存在乱摊派、乱收费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是否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14.经济发展情况。企业和群众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是否满意;地方党委、政府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致富。

  四、评议方法

  (一)评议主要以电话访问调查方式进行,评议中各个乡(镇)共抽取样本300个,其中企业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个体工商户90个,普通群众150个(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足的乡(镇)从普通群众中增补)。调查样本的数据库由各乡(镇)提供。(每个乡镇的企业、在建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业户、必须按名录全部提供,普通群众不得少于电话总数的80%以上)。

  (二)评议结果计算

  计算公式:各乡(镇)总体满意度=(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80%+不满意票数×0)÷(总票数—弃权票数)×100%。

  (三)时间安排

  每年评议的时间为9月15日—10月15日

  五、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按总体满意率高低降序进行排列,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根据总体满意率,由高到低不确定一定范围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做为乡(镇)领导评先评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排序靠后的乡(镇)责令整改,并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的主要领导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包保的县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情况说明。

  六、保障措施

  民主评议乡(镇)软环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软环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县软环境办公室具体实施。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软环境监督员全程监督,保证评议工作公平、公正。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要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民主评议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副职领导要分片抓,抓具体,包保县领导负连带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安排,早部署。要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坚持属地管理,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县直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乡(镇)的各项工作,对乡镇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限期整改,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让他们懂业务、懂政策、懂法律、守纪律,会做群众工作,正确对待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健全各项基础资料,安排专人保管,专门存放,确保资料齐全,记录规范,保管得当。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和评议内容,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抚松大发展、大繁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全员参与、共同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监督,强化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软环境办要对各乡(镇)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并对大走访的效果、整改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影响和阻碍评议工作的相关人员坚决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