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
《抚松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抚松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下简称《节能办法》),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办法》为依据,以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突出宣传节能形势和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新技术、新经验等主题内容,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3年4月10—30日。
三、参加宣传活动单位
全县各公共机构,即全县各级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宣传形式。采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集中展示宣传和各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分散宣传相关结合,由各公共机构设计宣传展板稿样,上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图文并茂,(每个单位至少设计一件展板,多者不限)。宣传内容以节约能源资源日常常识为主线,结合本单位实际,以“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升气、节约一滴油、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分钱办公经费、光盘行动”为切入点,把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完善跟争创吉林省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现期目标。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资源环境,树立节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的思想,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全面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以宣传贯彻《节能办法》为主线,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中,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展板设计要求。要紧紧围绕机构节能工作,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有宣传价值;布局合理,图文搭配恰当;色彩协调,美观大方,集知识性、艺术性、新颖性于一体。每件展板尺寸为:2.4米×1.2米。
五、工作要求
全县各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办法》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坚持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与普及宣传相结合,抓好《节能办法》实施系列宣传活动。并将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及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宣传展示板样稿于2013年4月7日前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行政中心一楼行政一科),并将电子稿发至fszfb6223902@126.com。联系人:洪勇武0439—6210219 13843941600 ,电子邮箱:fszfb6223902@126.com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