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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3-21574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3年05月10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收林地造林绿化管护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函〔2013〕42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3-21574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3年05月10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收林地造林绿化管护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函〔2013〕42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10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收林地造林绿化管护工作的通知

抚政办函〔2013〕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全省林地保护规划总体要求,我县开展了集中清收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两年努力,清理回收林地3万多亩,三年完成5万亩。为了切实保护好清收林地,巩固林地清收成果,做到清收一块绿化一块,把全县非法侵占的林地全部停耕还林,恢复林地。经县政府研究,将做好清收林地造林绿化管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清收林地组织领导

  各单位一定要加强清收林地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定规划,按期完成清收林地造林任务,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监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清收林地自查自检工作

  各单位组织好人员,做好自查、自检工作。自检必须逐小班逐地块认真进行检查,确保清收林地自检数据的真实性。对自检结果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单位,所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清收林地当年造林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三年保存率达到85%以上。

  三、做好清收林地后期管护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管护工作,逐块地落实抚育管护责任人,制定抚育管护措施,与侵占林地农户签订清收林地造林、管护合同。加强清收林地日常管理,制定严格的管护措施,防止人为破坏。此项工作成绩要作为各基层单位考核评比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管护,与管护人员签定管护合同,并跟工资、奖金挂钩,采取奖罚措施。同时对部分管护难、造林难、成活率低的地块,采取利益分成、竟价承包管护,做到清收一块,造林、成林一块,严格管护制度,确保不复耕、不反弹,进一步提高清收林地造林质量。

  四、实行清收林地奖惩制度

  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全县清收林地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清收林地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将优先安排各种工程项目;对未完成清收林地任务的单位,县政府将责成县林业局停拨其单位或个人下一年度的木材采伐指标及参地皆伐指标。同时,县政府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未完成清收林地任务的单位,取消其林业工作评优资格,并进行全县通报;对在清收林地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实行清收林地督查通报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清收林地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