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松县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函〔2013〕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抚松县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副组长:赵龙涛 常务副县长
丁元刚 副县长
成 员: 兰惠双 县政府办主任
陈永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博凡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曲 岩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高贵兴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金东旭 县监察局局长
刘金刚 县法制办主任
宋大鹏 县发改局局长
曾向明 县经济局局长
李国刚 县财政局局长
宋世良 县住建局局长
范海冬 县国土局局长
张永波 县环保局局长
卢云福 县审计局局长
徐晓宇 县教育局局长
张文富 县民政局局长
范厚林 县人社局局长
张明磊 县农牧局局长
岳兆雨 县商务局局长
姜红岩 县文广新局局长
赵大志 县科技局副局长(正局长级)
赵树立 县司法局局长
张晓霞 县项目办主任
高善伟 县地税局局长
张灿宝 县工商局局长
刘云海 县质监局局长
郭延强 县药监局局长
王学敏 县统计局局长
杜焕礼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于代水 县金融办主任
王宏荣 县物价局局长
孙文选 县国税局局长
卢 帆 县软环境办主任
刑立新 人民银行抚松支行行长
王喜明 银监会抚松办事处主任
刘长林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 磊 团县委书记
徐桂香 县妇联主席
张秀英 县工商联主席
许继民 抚松镇镇长
宋政德 松江河镇镇长
麻俊仁 东岗镇镇长
白金华 漫江镇镇长
郑 辉 仙人桥镇镇长
宋喜军 泉阳镇镇长
高建堂 北岗镇镇长
秦保禄 露水河镇镇长
孙宝伟 万良镇镇长
孙立新 兴参镇镇长
宿松贵 新屯子镇镇长
高维宏 兴隆乡乡长
蔡世发 沿江乡乡长
李有刚 抽水乡乡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及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丁元刚副县长具体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济局局长曾向明兼任。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