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松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4〕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抚松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抚松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防范非法广播电视信号的传播,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维护国家政治、信息、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71号)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理论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监管长效机制。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为主线,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为主要任务,以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为保障,强化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此次清理整顿的范围为非法经销和在全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覆盖区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打击擅自传送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清理整顿行动工作稳步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抚松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吉视传媒(抚松、松江河)、露水河网络公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个人、群众、团体抵制购买、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自觉性;出动宣传车,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违规用户信息及销售商户信息,配合文广新局、公安局、工商局等进行执法工作;在联合执法时,出动必要车辆及提供梯子等拆除工具,配合执法。
县电视台:流动字幕播出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实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抚松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放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公告;派出记者对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个人和单位予以曝光。
县房产中心:在各小区物业内张贴政府整治公告,配合其他部门进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拆除工作。
县公安局:在联合执法时,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县工商局:查处全县城乡非法经营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销售窝点,取缔地下经营网络;加强对市场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清理整顿和打击力度;查处利用广告、手机短信和网站等推销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
县文广新局:文广新局是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联合检查;依法对全县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区内私自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用户及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拆除;对在通知时间内不自行拆除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县文广新局、公安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组;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处罚。
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抽调人员,成立组织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区域内非法安装、使用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5月13日至5月25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同时,要发动社区、街道、乡镇和村委会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县电视台播出清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通知,宣传国务院129 号令及整治方案等相关内容。
2.印制宣传单和限期拆除通知单,送达到每个非法用户,并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要把相关的通知、公告张贴到每栋楼、每个村。
3.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对广电、街道、社区发放宣传单和限期自行拆除通知单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对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二) 集中清理整治阶段(5 月25 日至 6月5 日)。县文广新局、吉视传媒、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相互配合,清理整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1.依法查处非法销售网点,封堵非法销售渠道。
2.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行为,特别对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视信号覆盖范围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处罚的处罚,切实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
3.对偏远地区符合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政策规定的农村用户,办理卫星传输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建立用户档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依法拆除其设施。在整治过程中,要采取先县城后乡镇、先单位后个人、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方法,依法行政,稳妥推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6 月 5日至 6月 15日)。
1.集中公开销毁。将在整顿治理阶段自行拆除和查处没收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行登记,并集中公开销毁。
2.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广播电视收视安全。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通告,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与各级职能部门联合,周密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联络协调,认真搞好稽查执法,认真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顿工作。
(三)加强监管,依法行政。各级职能部门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把握政策性,注意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采取拉网式清查、分区分片治理、跟踪曝光等方法,认真清查和拆除城镇居民小区、农村非法安装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对擅自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动员群众自行拆除,严厉打击重点对象。对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将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吊销营业执照。
(四)加强领导,确保成效。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组织成立抚松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文广新局、工商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台、城建局、吉视传媒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附件:1.抚松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1:
抚松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于国祥 副县长
副组长:姜红岩 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 高 峰 县工商局副局长
杜焕礼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玉财 县房产中心副主任
邱选民 县电视台副台长
孙伯鸢 吉视传媒(抚松分公司)经理
房晓明 吉视传媒(松江河分公司)经理
徐衍杰 露水河网络公司经理
陈浩江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文化工作的副职领导
附
抚松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