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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4-18913
分  类: 人事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10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干任〔2014〕3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4-18913 分  类: 人事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10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干任〔2014〕3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10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抚政干任〔20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王晗同志任抚松县商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两年);

  免去:

  汪新然同志的抚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俊同志的抚松镇留守处主任职务;

  汉吉利同志的兴隆乡留守处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0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