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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6-12784
分  类: 规则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13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6〕1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6-12784 分  类: 规则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13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6〕1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13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6〕15号

 

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现将《2016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本部门的法制工作。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2016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契机,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一是编制《抚松县2016-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全省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结合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抽象行政行为管理、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搞好法制服务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编制《抚松县2016-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措施,作为未来五年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保证全县工作统筹兼顾、科学组织、系统推进。二是完善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待省里出台全省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后,以适当形式完善我县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三是做好依法行政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按照县政府2016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相关规定,根据年度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工作,细化依法行政考评细则,公平公正地做好依法行政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提高各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

  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听证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扎实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核心,完善行政执法标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各部门学习《吉林省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按照省、市法制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备案、案卷评查等工作,组织各执法部门全面落实已细化完成的自由裁量基准,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监督指导作用,指导部门法制机构做好内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持与市法制办工作同步,年内拟确定2-3个系统,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跟踪参与行政部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掌握各个系统的执法情况,把问题找准,以通报的形式反馈执法检查结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部门职责的调整情况,指导行政执法部门适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把本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系统地分解、落实到内部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加大考核力度和考核结果的使用,满足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三是继续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各部门的涉企执法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实际,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涉企执法检查落实到位。四是依法开展个案监督工作。依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执法人员,予以查处,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力度,促进工作开展。各执法部门要依据县法制办年度工作安排,科学筹划年度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将落实年度法制工作安排、涉企执法检查计划、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执法案卷评查计划、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等报送县法制部门备案、审查。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工作计划,随机抽查、定期检查、跟踪参与行政部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完善约谈工作程序,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五、依法维权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调处工作。在市法制办“大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争议调处试点工作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工作配套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优化案件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探索做好行政争议调处工作,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建立大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做好学习和培训工作,引导行政机关积极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强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工作,建立常态沟通联系机制。

  六、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法制服务

  县政府法制办要当好县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围绕全县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城市管理工作,依据职责,加大监督和服务力度,及时完成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防范行政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