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抚松县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保障国家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省价管〔2015〕214号)文件精神,制定抚松县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为根本原则,确保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按种植面积实行公平补贴;坚持依法统计,采取科学统计方法,确保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大豆种植面积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为保障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据实发放到位提供依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抚松县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政府做好大豆种植面积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其他部门抓好全县各乡镇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包保工作(包保乡镇名单见附件2)。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成员和一名联络员,5月15日前将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30157,联系人:徐宏荣,电子邮箱:zssl_19@163.com。
三、统计方法和步骤
本《方案》中大豆种植面积统计采用全面统计报表方法,大豆种植面积全面统计报表建立在大豆种植户花名册基础之上。大豆种植户花名册表式和大豆种植面积统计报表由省统计局统一设计制定(表式见附件3至附件6)。
(一)建立花名册
1.测量登记(6月1日-6月10日)。乡镇和村组织力量实地丈量每一户的大豆种植面积,逐户登记《大豆种植面积统计表》(附件4)。村委会主任、乡镇主要领导和种植户签字,此表一式四份,村、乡镇、包保单位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各包保单位依据此表监督指导。
2.公示建册(6月11日-6月20日)。在《大豆种植面积统计表》的基础上,建立《大豆种植面积公示榜》,在村的显著位置公示7天。同时,每天给《大豆种植面积公示榜》拍一张照片,每村7天7张照片(照片上要显示日期),照片、公示榜原件由乡镇留存。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重新丈量核查,直至完全符合实际,重新公示。公示无异议,建立《大豆种植面积花名册》,报包保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数据汇总(6月21日-6月25日)。各乡镇在《大豆种植面积花名册》的基础上,做出《大豆种植面积汇总表(乡、镇、农场)》,6月25日前报包保单位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实地核查(6月26日-6月30日)。各包保单位成立核查小组,联合所包保乡镇对各村大豆种植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与上报数据进行对比核对,确保最终核实数据真实合法。
5.建立档案(6月1日-6月30日)。各乡镇和村建立大豆种植面积统计档案,主要包括:大豆种植面积花名册、大豆种植面积统计表、大豆种植面积汇总表(乡、镇、农场)、大豆种植面积公示榜、各类照片。
(二)出苗核查
大豆出苗后,包保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做好当地大豆种植面积的核查和认定工作,并将核查报告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乡镇大豆种植面积开展抽查。
(三)责任追究
各填报单位及个人要实事求是地填报大豆种植面积报表,如发现虚报、篡改大豆种植面积统计数据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科湓鹑巍?/span>
1.村委会对本村数据负责审核、把关、上报。
2.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数据负责审核、把关、上报。
3.包保单位对所包保的各乡镇数据负责审核、把关、上报。
四、注意事项
大豆价格补贴对象为大豆实际种植者,大豆种植面积要与耕地承包面积相衔接、验证,下列大豆种植面积不予核定:
1.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
2.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
3.虚报的种植面积。
附件:
1.抚松县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抚松县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乡镇名单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印发
附件1
抚松县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于国祥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国刚 县财政局局长
高建堂 县农牧局局长
钟继荣 县商粮局局长
吕立新 县统计局局长
陈东风 县价监局局长
成 员:刘 锋 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马玉琢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安常 县农牧局副局长
滕兆辉 县商粮局副局长
于泉清 县价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统计局。
主 任:刘 锋(兼)
成 员:董建会 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18643969798
曹远会 县商粮局 联系电话:18643945152
宿灵田 县农牧局 联系电话:13664496337
徐洪荣 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15043949858
谭惠中 县价监局 联系电话:15500245955
附件2
抚松县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乡镇名单
县统计局:泉阳镇、露水河镇、沿江乡
县财政局:抚松镇、兴隆乡
县农牧局:新屯子镇、兴参镇、万良镇
县商务和粮食局:松江河镇、东岗镇、漫江镇
县价监局:仙人桥镇、抽水乡、北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