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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6-12787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13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松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函〔2016〕3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6-12787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13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松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函〔2016〕3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13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松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函〔2016〕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加大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力度,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吉综改〔2016〕6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张铁明 县 长

  副组长: 于国祥 常务副县长

  李国刚 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高建堂 县农牧局局长

  张文富 县民政局局长

  辛进涛 县水利局局长

  王恩政 县交通局局长

  高维红 县环保局局长

  葛柏年 县林业局局长

  董德录 县国土局局长

  钟 凌 抚松镇镇长

  卢平启 仙人桥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牧局局长高建堂兼任。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