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抚松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抚政办函〔2016〕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从近期信息报送工作总体情况看,各单位能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做好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但由于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报送数量较少,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迟报、漏报现象突出,部分稿件中存在错别字现象。为进一步发挥抚松县政府门户网站(抚松县政府网http://www.fusong.gov.cn)对外宣传作用,促进政务公开,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信息范围
1.各单位编制或印发的纸质或音像宣传品、各类规划、统计资料、年鉴、工作简报及普发性文件, 除涉密资料之外,应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2.县政府下发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文秘科负责采集、整理和发布;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由发文单位的信息联络员负责采集、整理和发布。凡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个人隐私的资料,或暂时不宜公开、不利于单位形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得发布。
3.各单位对外发布的行政性公告,除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登载外,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4.涉及领导考察、调研、讲话的信息,各单位务必对领导的姓名、职务进行严格审核,禁止出现错字、别字;涉及领导的图文混排信息,选取领导正面照,信息需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发后,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送信息要求
1.人员要求: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文字表达能力强的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负责采集、整理、发布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接受并完成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交办的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提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过程中所需要的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
2.时间要求:会议、事件、新闻类信息于次日发布,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日内发布,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日内发布。
3.内容要求:所发布信息要经过严格审查。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信息报送程序
1.实行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上报信息一律先审后发,未经领导审核签字的信息一律不准上报。信息报送要以公开为原则,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保密管理。(信息报送流程:信息员撰写新闻稿件―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示―信息员登录网站后台进行信息报送)。
2.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和及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3.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信息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真实有效,凡因虚假及错别字等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报送单位承担,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信息报送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对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依据。
五、信息发布方法和渠道
各单位在发布信息时,通过本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后台进行发布,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网址:http://218.27.190.103/baishan/index.do?_site_id_param=103)
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230182
县政府门户网管理QQ群:303011392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