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1月份下发的《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中,各地区抽查合格率为90.8%,我省被抽查的政府网站总体达标合格。为巩固网站普查成果,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要对全省政府网站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网站严肃查处,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提升网站整体水平。
一、工作任务
1.自查整改(3月14日-3月30日)。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主管政府网站的自我检查,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内容建设。各市(州)政府要按照2016年9月27日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纳入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部署培训会精神于今年6月30日前,将本地旧版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数据迁移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比照省里模式,建设新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指导督促县、区政府也要按时完成各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迁移及建设工作。
2.省政府办公厅专项检查(4月15日-5月15日)。对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吉政办函[2016]272号)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政府网站;各市(州)、县(市)政府网站有关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政府网站进行考核、建立问责机制、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管理职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网站,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整改,确保网站建设合格达标。将自查和问题整改、有关制度建设情况于3月30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2.严肃工作问责。对在整改过程中,工作不力,仍然不达标、存在问题的网站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将启动问责处置,由省政府进行专项督查,严肃追究网站负责人、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省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