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8〕46号
相关单位:
《抚松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松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构建适应抚松县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生力军作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借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二五十百千”工程和“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为党和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工作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为合作社成员服务的方向,积极推进基层组织改造、组织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上下贯通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推动抚松绿色转型新征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目标要求
到2020年,全县进一步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供销社治理结构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综合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明显提高,成为党和人民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城乡繁荣发挥应有的作用。
——组织服务体系更加完整。全县供销基层合作社电子商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初步建立,服务“三农”水平得到提升。
——基层社改造基本完成。全县80%以上乡镇基层社得到改造,通过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服务不断完善,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村级服务载体得到强化。引领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创办、领办、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推进综合服务社能力建设,村级“两社”快速发展,农民组织化程度整体提升。
——社有资产管理全面加强。县(乡镇)在维护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基础上,通过创新管理模式,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实现社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营。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有利于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努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坚持供销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属性和特色。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
坚持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利于优化整合系统资产资源配置,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坚持稳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的原则,借鉴省内外改革试点经验,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和方式方法,全面构建具有抚松特色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机制。
二、改革措施
(一)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1.建立联合社行业指导体系。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优化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履行各级联合社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责,为成员社、基层社服好务。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开放办社,吸收为农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加入到供销合作社系统,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参与到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逐步把基层社办成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
2.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借鉴试点地区经验作法,按照一体化发展思路,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创新供销社组织体系。通过“农合联”,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入会,发挥协调政府与农民群众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带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推进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起新型合作关系,促进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成为政府服务的主要抓手和助农增收的带头人。
3.建立资产运行管理体系。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有资产和所属企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依法享有社有资产处置权和收益的分配使用权。落实县级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下级社处置社有企业和基层社重大资产、社有资本被平调及社有企业被改变隶属关系的,报上级联合社同意、备案后实施。抚松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完善社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县(乡镇)供销合作社对所属企业单位的资产,可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建立特殊管理股股权制度等办法管理。社有资产收益主要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弥补联合社为农服务经费支出。
4.建立新型供销企业集团。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适时成立县(乡镇)供销集团公司,通过经济手段,推进各级社有企业产权联结和业务联合。在改革过渡期内,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社理事会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不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机制,鼓励跨地区、跨行业改造重组,做大做强。通过开放办社等有效途径,推进社有企业并轨重组,吸纳社会各种资源,在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再生资源、旅游、养老等领域,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辐射功能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基层供销社围绕发展现代农业,通过项目、政策扶持,重点培育加工型、销售型社有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创新“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壮大自身经济实力,实现助农增收。
(二)以完善基层组织为重点,夯实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基础
5.推进基层社建设。根据基层供销社的不同情况,分类改造基层社,加大开放办社力度,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因地制宜加快基层组织建设,在进一步发展各基层供销合作社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拓宽基层社经营服务领域,利用项目扶持带动、拓宽经营手段等途径帮助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好传统业务,开展好特色产业,提升服务力。对经营状况好的基层社,通过吸纳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营大户入股入社,扩大农民社员规模,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对有资产,但经营陷入困境的基层供销社,通过吸引社会能人股份合作、招商引资、开发盘活资产等方式恢复和重塑。对原供销社资产已改制的空白乡镇,通过自建、与当地农民合作组织联建、吸引社会能人带资本带项目共建等方式,发展新型基层社。
6.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探索“龙头企业+基层社+专业社+农户+市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经验,采取以引进龙头企业带动,以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出资方式,与农民共同组建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更多的农户开展合作经营。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网络、信息及技术优势,引导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品牌,生产绿色、无公害优质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开辟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新渠道,开展规模经营,把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创新利益分配机制,督促专业合作社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交易额二次返利制度,让农民更多分享产品加工销售利润的再分配。积极争取国家对专业合作社的各种扶持政策,不断增强改革后续动力。
7.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多方参与”的原则,采取与村委会共建、社会资金联建、职能部门合建以及自筹资金建设等方式,全面整合基层供销合作社土地、房产等资源,充分论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人口聚集较多、购买力较大的村镇创办农村综合服务社(社区服务中心)。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积极拓展农技推广、农机维修、测土配方、庄稼医院、科技咨询等生产服务和休闲娱乐、医疗保健、养老幼教、家电维修、婚丧嫁娶等生活服务。
8.推进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围绕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规范、扶持发展食用菌、人参、再生资源、农资等行业协会,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现协会与联合社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积极争取政府委托,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承接政府购买的行业信息、行业调查、行业培训、资质认定等服务。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广泛联合生产、加工、科研、销售各个环节的企业和个人,牵头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协会,广泛吸纳会员,增强协会影响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以提升服务规模为重点,创新为农业现代化服务方式
9.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强龙头企业与基层组织对接,采用“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模化经营新模式,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在农资供应、统防统治、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撑,建立可持续服务的机制,不断提升规模化服务水平。
10.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建设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加强新型农民教育培训,抓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专项特色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发挥基层供销社作用,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合理用药,为服务规模化提供科技支撑。
(四)以创新流通方式为重点,提升城乡商品流通服务水平
11.建设现代化流通网络。继续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县(乡镇)供销合作社要结合自身优势,构建连接县、乡、村的三级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土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现代流通网络,全面建成覆盖中心乡镇村屯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重点把网络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基层供销合作社新建改造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培育打造农村现代流通龙头企业和现代物流,积极发展农资、日用消费品连锁店,降低农民购买农资产品和综合服务的成本。
12.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对原有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增强市场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发布和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履行好市场的建设、运营、管护职责。推进农超对接和产销衔接,大力推广直采直销鲜活农产品流通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超市、宾馆酒店等设立鲜活农产品营销门店,减少流通环节,平衡卖难买贵问题。
13.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按照“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生产流通全程参与、展馆展示服务推广、为农务农姓农”的发展思路,采取供销e家+基地+物流+配送中心+销售中心(超市)+综合服务站的模式,实现地区内特色农产品生产、销售、配送一条龙服务,打造新型为农服务产业链。参股、入股成熟电商企业,积极做好与供销e家以及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盘活供销合作社基层实体网点,加快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推进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发挥基层网点数量众多优势,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县级电子商务营业中心,通过O2O+B2B微商平台运营模式,“线上”与“线下”立体式推广农产品销售。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抚松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综合改革政策措施,解决在综合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抚松县供销合作社,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有关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综合改革工作,共同服务“三农”工作。
(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
县级财政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建立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三)加大土地、税收、工商政策支持
依据有关政策,支持解决供销合作社土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重新评估确权办证、补证,供销合作社自建房产办证、划拨土地登记办证等遗留问题。对原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权属归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土地、房产由相关部门办理权证手续,只收取工本费。确因公共利益或规划调整需要征收供销合作社房产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先补后征的原则,以等值的房屋和土地置换。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供销合作社企业,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允许供销合作社企业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供销”字样,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对社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按照国家企业改制重组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政策。工商部门对供销合作社争取的财政专项资金作为股权投入到本级社属企业和基层社、供销集团公司、供销合作社企业间的重组等行为给予股权变更登记支持,简化程序和手续。
(四)加大干部人事政策支持
探索建立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稳定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配置县级供销合作社人员编制。支持机关通过调任、遴选、公考等方式补充所需人员。针对基层社有资产无人员的问题,采取开放办社吸纳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能人、聘任社会自然人的办法解决。
(五)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集中力量解决供销合作社企业政策性财务挂帐、金融债务、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不到位、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职工欠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非工非农身份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基础设施。对于历史形成的社员股金问题,可由基层社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有关规定,与社员协商自行解决。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督导落实
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宣传报道,对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氛围。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掌握综合改革的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