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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8-21269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1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抚松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8〕5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索  引 号: /2018-21269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1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抚松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8〕5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抚松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施方案

抚政办发〔2018〕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18〕16号)和《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吉农居办发〔2018〕8号)精神,为实现2018年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制定抚松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整治全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分类整治”的原则,采取积极稳妥、切合实际、有力管用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陈年垃圾的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1.2018年全面完成抚松县已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的7处500m3以上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其中露水河镇1处、泉阳镇1处、仙人桥镇2处、东岗镇1处、北岗镇1处、沿江乡1处。

  2.各乡镇政府认真组织人员对本乡镇行政区域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河流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区域内500m3以下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陈年垃圾点)也要整治,并达到环保要求,解决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要在2018年完成整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是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陈年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乡镇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陈年垃圾整治工作按时完成。

  2.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通过多种渠道争取资金,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保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整改任务到位。

  3.一处一策开展整治。各乡镇根据不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堆体规模、有机物比重、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侧向和底部渗透等情况,评估污染程度、风险等级和开挖条件,一处一策确定整治技术方法并开展整治。对建筑垃圾较多、有机垃圾比重不大的,可采取覆土绿化;对有机垃圾比重较高的,可增加垂直防渗处理,渗滤液单独抽取处理;对污染比较严重、地处环境敏感区且有条件开挖的,应实施搬迁或开挖筛分处理。对存在“垃圾围坝”的水利工程要定期组织做好垃圾打捞清理和后续处理。除经过处理的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畜禽粪污、秸秆)以外,其他垃圾不得进入农田。

  4.建立全流程管理清单。住建、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流程管理清单,对开展堆体评估、制定技术方法、实施整治工作、垃圾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监管过程进行记录,坚决防止发生垃圾污染转移现象。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行滚动消号制度。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滚动消号制度,完成一处、销号一处。每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后,各乡镇要将整治后的场地照片等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6.加强整治后场地维护使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完成后,县环保局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定期开展污染和风险后评估,重点做好渗滤液对周边水体、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分析及沼气含量监测,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和安全隐患。

  7.严格控制增量。县综合执法大队、县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要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在农村地区违法违规倾倒、堆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形成震慑。

  8.强化工作监督。县政府督查局、县环保局要加大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抚松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抚松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海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于国祥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铁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文富 县政府办主任

  张建华 县住建局局长

  马立军 县环保局局长

  兰惠双 县水利局局长

  高建堂 县农牧局局长

  高兴波 县牧业管理中心主任

  刘光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钟 凌 抚松镇镇长

  宋冶平 松江河镇镇长

  韩加涛 泉阳镇镇长

  李宜平 露水河镇镇长

  苏越涛 万良镇副书记

  张晓利 新屯子镇镇长

  马宏宇 漫江镇镇长

  罗贵鹏 兴参镇镇长

  马德志 北岗镇镇长

  王 珺 仙人桥镇镇长

  孙元进 东岗镇镇长

  鲍洪军 抽水乡乡长

  黄 瑛 沿江乡乡长

  孙长坤 兴隆乡乡长

  抚松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张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具体工作。县政府督查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