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8〕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农村垃生活圾收集转运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松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幸福美丽乡村,进一步助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助力“二五十百千”工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方式,在全省先行先试、率先创新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参乡,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抚松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转运机制,是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的职责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要站在为人民服务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并带领群众全面参与,将这一民生工程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二)坚持因地制宜、创新适用原则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统一转运机制,不能千篇一律,要因各镇村情况差异,要结合镇村区位特征、人口数量等因素精心谋划,合理配置人员、设备,合理确定收集转运时间、路线。针对我县各乡镇区位分散、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单独采取收集转运难度大的实际,县政府创新采用“镇村协同收运、企业化保洁经营”的收集转运模式,能够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全方位覆盖、一体化管理、标准化保洁”的良好局面,让城乡居民共同享受到干净的生活环境。
(三)坚持企业运营、共同监管原则
农村生活垃圾“镇村协同收运、企业化保洁经营”的收集转运模式,是县政府创新发展、主动担当、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运营企业要担起重任,精心谋划,统筹兼顾,结合各镇村实际情况,与乡镇政府协商配备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设备等系列运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悉心指导、鼎力帮助、严格监督,确保质量。各乡镇要主动配合运营企业,既要做好辖区内环卫工作内容、范围与人员的监督,又要与运营企业做好衔接沟通,形成合力,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时得到收集转运,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四)坚持协同收运、规范管理原则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乡镇政府、村组织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规范村民垃圾倾倒时间、规范垃圾存放点、养成良好的垃圾处理习惯;要将生活垃圾收运与镇村美化、绿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让农村人居环境达到洁、亮、净、绿、美的标准。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镇村协同收运、企业化保洁经营”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模式,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达到100%,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品位得到明显提升,有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打造宜居、宜游、宜业的秀美抚松,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国际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实施主体
为实现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抚政办发〔2017〕10号),确定由抚发集团所属的抚松亿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抚松惠洁环卫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实施主体,全面并长期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运营工作。
(二)明确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主体责任
抚松惠洁环卫运营有限公司是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和村组织要主动承担起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全部监督、考核职责。
一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辖区内及村屯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日常保洁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由乡镇负责清除各乡镇、村屯多年来的存量垃圾,为全面实施“镇村协同收运,企业化保洁经营”打好基础,同时要坚决查处非法倾倒、堆放垃圾等不文明现象。
三要制定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四要做好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负责人、保洁员的监督考核工作,确保负责人尽职尽责,保洁员工作到位。
(三)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任务体系
为确保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建立流畅的收集转运体系,各乡镇、村组织、运营企业要上下联动、明确分工。
一是各乡镇政府、村组织要明确辖区内所有单位、门店、摊位、农户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按规定的时间将垃圾存放于规定地点,协助公司调配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转运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各乡镇政府、村组织要指定地点存放基建垃圾,引导居民有序投放,由各乡镇、村组织负责集中处理;对于农村秸秆等生产性垃圾,要引导居民自行合理处置或由乡镇政府集中统一处置,杜绝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三是村委会负责人要时刻督促群众遵守村规民约,确保无乱堆、乱放垃圾情况发生,培养居民垃圾投放干湿分离、热灰不入桶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是各村保洁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将生活垃圾运到指定垃圾收集点,协助转运车辆完成垃圾装卸等工作;并负责做好本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常规卫生保洁工作。
五是抚松惠洁环卫运营有限公司要结合各乡镇实际统筹做好垃圾集中转运的时间、路线等工作,确保通知到位,生活垃圾及时转运。
(四)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良性机制
为使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以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运行体系,按照“事、权、责”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良性机制。
一是各部门做好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协调监督,确保收集转运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各乡镇及村屯作为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乡镇监督的主体,要确保监督到位。
三是公司运营过程中要守时、高效,保证质量。
四是要保持全县上下“政府主导,乡镇、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长效治理农村垃圾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部署,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各项工作抓牢抓实。抚松惠洁环卫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实施主体,要将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好、利用好;建立并健全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保洁体系,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乡镇要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垃圾分类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文明家庭”“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积极性,培养村民良好的垃圾处置习惯,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明确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总协调工作。
县住建局是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对上争取资金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规划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将各乡镇镇区环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采用市场化运营的方式交由抚发集团全面开展。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县住建局统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安排。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县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县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设施、设备,支持配合农村环境整治的有关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规划和手续办理。
县农牧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的实施和补助资金申请。
县水利局负责所管辖河道、溪流、池塘岸坡垃圾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村辖区内河、溪、塘等水体的卫生保洁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乡镇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进行爱护环境卫生宣传、垃圾分类的教育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完善景区垃圾收运设施,指导景区、景点及宾馆旅店开展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完善旅游标识。
县卫计局、爱卫会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乡镇(村社)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乡镇(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县广电台负责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宣传引导。
县督查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督查督办及考核工作。
抚发集团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县政府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企业化运营所需费用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日常运营经费、管理及工作人员工资、维护修缮等费用。
二是各乡镇、部门要将现有设施、设备统一交由抚发集团管理和使用,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政策性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市场化运营管理长期有效开展。
三是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有偿服务机制。
1.设备购置。县财政按照“先满足基本需求,后逐步完善”的原则,拨付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购置资金,逐年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设备购置。
2.日常运行。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运营管理;二是县委、县政府对运营公司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运营经费给予融资支持,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顺利运转。
(五)加强督查考核
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各自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包保乡镇的领导和部门要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包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导和支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纳入镇级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乡镇政府一把手、村委主任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专职抓落实,及时推进工作。
县督查局会同各职能部门以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被动,进展缓慢,长效管理不落实的单位,将进行曝光,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工作特别被动,群众反响较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
附件:抚松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抚松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海瑛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于国祥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铁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文富 县政府办主任
张建华 县住建局局长
马立军 县环保局局长
兰惠双 县水利局局长
高建堂 县农牧局局长
栗祥东 县卫计局局长
战怀东 县交通局局长
宋 赫 县旅游局局长
王得江 县国土局局长
陈 蕾 县教育局局长
高兴波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主任
刘光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钟 凌 抚松镇镇长
宋野平 松江河镇镇长
韩加涛 泉阳镇镇长
李宜平 露水河镇镇长
张晓利 新屯子镇镇长
马宏宇 漫江镇镇长
罗贵鹏 兴参镇镇长
马德志 北岗镇镇长
王 珺 仙人桥镇镇长
孙元进 东岗镇镇长
鲍洪君 抽水乡乡长
黄 瑛 沿江乡乡长
孙长坤 兴隆乡乡长
苏月涛 万良镇副镇长
宋大鹏 县抚发集团董事长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