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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9-2104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决定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区原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文字号: 抚政发〔2019〕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2019-2104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决定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区原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文字号: 抚政发〔2019〕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原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相关行政审批

事项的决定

抚政发〔2019〕5号

  

相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的整改意见,确保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到位,在全面梳理涉及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的协议合同、审批手续和规划设计的基础上,抚松县人民政府对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凡是与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的、凡是与“两山”理念相违背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抚松县人民政府决定:

  一、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行政审批撤销事项

  1.部分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C3-1冬季雪上两项项目立项的批复》(抚发改字〔2010〕103号)、《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冬季雪上两项赛区C3-2地块体育用地建设工程的批复》(抚发改审批字〔2010〕112号)、《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C2-1(1)娱雪区项目立项的批复》(抚发改字〔2010〕102号)、《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娱雪区C2-2地块体育用地建设工程的批复》(抚发改审批字〔2010〕111号)),保留批复的接待大厅、中途房、泵房、设备机库、吸烟亭、大门及门房等建筑物外,其余批复内容予以撤销。

  2.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立项批复(《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A12地块运动员公寓、酒店式公寓建设工程的批复》(抚发改审批字〔2010〕143号)、《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A15地块运动员公寓、酒店式公寓建设工程的批复》(抚发改审批字〔2010〕145号))

  3.部分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立项批复(《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A13地块运动员公寓、酒店式公寓及A14地块滑雪场配套工程的批复》(抚发改审批字〔2010〕144号),撤销A13地块运动员公寓、酒店式公寓批复内容,保留A14地块滑雪场配套工程的批复内容。

  二、抚松县规划管理中心相关行政审批撤销事项

  1.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抚万达南地字第2010035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11944;编号抚万达南地字第2010037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11946)。

  2.部分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编号抚万达南地字第2010034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11967;编号抚万达地字第2010017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11924;编号抚万达地字第2010019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11953),保留宜必思酒店(用地面积68020㎡)、娱雪区部分建筑物(设备机库、中途房、吸烟亭、大门及门房,合计建筑面积2491.36㎡)、冬季雪上两项部分建筑物(设备机库、比赛中心、门房、活动室,合计建筑面积3652.1㎡)。

  3.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抚万达建字第2010034-1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01818;编号抚万达建字第2010035-1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01816;编号抚万达建字第2010037-1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01819)。

  4.部分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编号抚万达建字第2010017-1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01846;编号抚万达建字第2010019-1号、证书流水号2200002008NO.0001852),保留设备机库、中途房、吸烟亭、大门及门房、比赛中心、活动室等建设内容。

  5.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城乡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编号(抚万达)城规验字第2010035号、编号(抚万达)城规验字第2010035-2号)。

  6.部分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城乡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建设内容(编号(抚万达)城规验字第2010017-1号、编号(抚万达南)城规验字第2010019-1号),保留娱雪区部分建筑物(设备机库、中途房、吸烟亭、大门及门房,合计建筑面积2491.36㎡)、冬季雪上两项部分建筑物(设备机库、比赛中心、门房、活动室,合计建筑面积3652.1㎡)。

  7.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项目城乡规划批复要求意见书(编号(抚万达)建规字2011第035号、编号(抚万达)建规字2010第017-1号、编号(抚万达)建规字2010第019-1号)及相对应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三、抚松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行政审批撤销事项

  1.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号:2010抚政耕字第093号、2010抚政耕字第095号、2010抚政耕字第092号、2010抚政耕字第115号、2010抚政耕字第117号、2012抚政字第094号、2012抚政字第092号)。

  2.解除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相关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号:GB2010-068、GB2010-070、GB2010-067、GB2010-090、GB2010-92-1)。

  3.注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相关土地证(土地证号:2014年度第062100459号、2014年度第062100456号、2010年度第062110943号、2010年度第062110940号、2010年度第062110949号、2014年度第062100458号、2014年度第062100457号)。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行政审批撤销事项

  1.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内容:编号220621201103310701中运动员公寓面积29650.46㎡、编号220621201105041401中运动员公寓面积22508.96㎡、编号220621201107194401中运动员公寓面积47500㎡。

  2.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竣工工程备案证文号2014-004建筑面积20027.52㎡;竣工工程备案证文号2014-005建筑面积18135.24㎡;竣工工程备案证文号2014-022建筑面积4078.5㎡;竣工工程备案证2014-023建筑面积775.6㎡;竣工工程备案证2013-017建筑面积871.72㎡

  3.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抚松2011)房预售证第006号、(抚松2011)房预售证第010号文件。

  五、县环境保护局相关行政审批撤销事项

  1.部分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C3-1冬季雪上两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环建字〔2010〕55号)、《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冬季雪上两项赛区C3-2地块体育用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环建字〔2010〕95号)、《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C2-1(1)娱雪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环建字〔2010〕54号)、《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娱雪区C2-2地块体育用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环建字〔2010〕94号)),保留批复的接待大厅、中途房、泵房、设备机库、吸烟亭、大门及门房等建筑物外,其余批复内容予以撤销。

  2.撤销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环评批复(《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A12地块运动员公寓、酒店式公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环建字〔2010〕101号)、《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A15地块运动员公寓、酒店式公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环建字〔2010〕100号)、《关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A13地块运动员公寓、酒店式公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编号:20101220)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