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松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9〕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抚松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已经抚松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抚松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关于印发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收费公路改革办〔2019〕1号)要求,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提高通行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高速公路ETC应用发展,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到2019年底,全县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车辆定向发行服务。在2019年7月底前,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2019年10月底前,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班线客车、旅游客车、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货运车辆和社会车辆ETC安装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中省直单位、各乡镇)
(二)开展多点位的定点发行服务。从2019年6月起,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和城镇社区、农村村屯,以及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开展车辆ETC安装服务,实现城镇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屯,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人民银行抚松县支行、中省直单位、各乡镇)
(三)开展多元化多渠道的ETC发行工作。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资源,鼓励发行机构和合作机构开通网站、APP等各种形式的线上发行渠道开展预约安装、上门安装服务,支持客户网上自行注册,自助安装。(人民银行抚松县支行)
(四)严格落实ETC车辆优惠服务政策。严格落实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政策、ETC用户通行费5%的优惠政策和差异化收费政策。2019年10月底前,所有车道均具备ETC服务功能。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用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五)优化ETC产品和发行服务。停止发行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鼓励金融、保险、第三方保理机构和大型物流企业,为货车用户提供资金兜底和信用授权,优化银行账户绑定,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鼓励发行机构通过银行业统一APP云闪付开展发行工作,提高绑定ETC作效率和质量。(人民银行抚松县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分解落实发行任务,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完成汽车ETC安装任务,实现今年年底前基本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目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中省直部门)
(二)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相关媒体和单位,利用各种媒介,在车流密集场所,大力宣传ETC“安装不花钱、使用更省钱、出行更便捷”优势,组织好“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ETC发展应用工作,吸引安装使用ETC。同时,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县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中心、县交运局、各乡镇)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单位要有序推动ETC发展应用,县政府将对各单位推动车辆ETC发展应用情况进行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等行为坚决查处,确保ETC发行规范有序廉洁开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中省直部门)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