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抚松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函〔2019〕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决定,对抚松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于国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宏宇 县政数局局长
邢立新 县人民银行行长
成 员:罗兴国 县法院院长
吴 茜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刘贵鹏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金东旭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胡桂英 县委编办主任
刘有贤 县发改局局长
陈 蕾 县教育局局长
解相国 县工信局局长
许继民 县民政局局长
魏本江 县司法局局长
刘光勇 县财政局局长
刘国栋 县人社局局长
王得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振中 县环保局局长
葛柏年 县住建局局长
战怀东 县交运局局长
兰惠双 县水利局局长
孙宝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晓明 县商务局局长
钟继荣 县文旅局局长
高 峰 县卫健局局长
宋志军 县应急局局长
辛进涛 县审计局局长
李有刚 县市监局局长
张文富 县医保局局长
高建堂 县林业局局长
高善伟 县税务局局长
周振华 县统计局局长
滕洪生 县社保局局长
李先强 县气象局局长
刘 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 凯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数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