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姜磊代表:
您在2019年度政协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代替燃煤取暖的建议》(第7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冬季清洁能源供暖既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我县始终坚持推广清洁能源供热,2016年、2017年分别选中了试点进行清洁能源供热改造。
由于我县实际情况限制,现行推广的清洁能源供热方式例如:电、燃气、地源热泵、空气能等等,在我县均无法大面积使用推广,电采暖由于改造成本高、运行成本过高,无法普及;燃气供热由于我县燃气管道未铺设,燃气储备量仅够日常生活使用,无法作为供热燃料使用;而地源热泵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大部分地源热泵技术不达标,所抽取的地下水无法全部回灌,造成地下水损失严重,长此以往将导致地壳下降的情况;空气源热泵技术由于我县部分地区严寒期温度接近零下四十度,所以也无法使用。综上所述,我县目前仍然要以燃煤集中供热为主,尤其近几年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我县所有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进行了环保设备提标改造,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对空气及环境的污染也降到可控的范围内,因此清洁能源主要作为补充供热方式来实施,对一些特殊建筑或没有集中供热但有供热需求的地区,通常采用清洁能源供热作为热源,当然,我们也将坚持研究及推广新型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寻求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清洁能源供热方式,逐步增加清洁能源供热所占的比例,最终实现我县供热行业向着绿色供热行业转型。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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