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张 磊 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各类校车安全的提案》(第9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有关部门在校车的专用标准、校车管理主体、配套管理制度、运营主体、司机准入条件等方面,缺乏强制力的法规和执行机构。
答复:自2012年4月5日,国务院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来,抚松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于2012年8月16日,制定印发了《抚松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校车的运营及管理,确定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营”的运营模式,保障并改善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规避了接送学生车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抚松县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印发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接送交接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司机职责》《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工作职责》《校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抚松县校车冬季运营安全预案》等相关制度,逐步实现了校车规范化管理。
“司机准入条件”方面: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都是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公安交警部门严格审批后方可准许上岗。同时,所有佐证、审批材料都在上岗前立卷归档。
二、许多学校对校车安全重视不够,同时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经费限制,无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学校或者学生自发地租用社会上的“野鸡车”作为校车。
答复: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守正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全县51台标准化校车零事故运行,保障了全县11个乡镇21所学校的每月2600名左右学生上、放学的乘车安全,较好地维护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七年来,全县校车的安全运行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拨付927万余元向有资质的恒宇校车集团购买校车服务,确保了全县乘车学生享受高质量的校车运行服务。同时,各学校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形成了从上至下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并结合本区域实际特点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及时上墙,切实加强了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一是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及时更新相关资料;二是学校与校车公司、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接送学生时,所有校车都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对乘车学生进行监护,严格按照核定的人数乘车;固定接送学生时间和地点,手续清楚,并确保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无缝对接、零距离乘车;积极组织推进各校开展交通安全各类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做到了全年每校不少于两次。
正是这些在校车运行一线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全体工作人员对校车运行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的扎实工作,才使得家长、孩子的满意度、安全感、幸福感与日俱增,让全县校车惠及民生福祉!截至目前,没有任何学校或者学生租用社会上的“野鸡车”作为校车的行为。
三、“黑校车”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用车品种多,治理难度大,对于黑校车的处罚没有统一标准,影响了整治工作力度。
答复:自2018年以来,教育局利用春、秋开学安全检查和省市冬季交通安全大整治等时机,积极联系当地政府,配合交警分别对全县11个乡镇21所学校开展了全县交通秩序整治,并查出了两台大发车载运学生超员问题(已由当地交警部门现场处理),坚决取缔了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机动车接送学生行为,加大了学生上、放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始终保持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全县学校都全面加强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活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利用升旗仪式、板报、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明确乘坐校车常规的同时,让学生更进一步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懂得道路行走的规范,培养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定期邀请交警为广大师生及家长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座、使用违规车辆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使“安全”俩字的根在孩子们的心中越扎越深! 校车安全问题单靠教育单方面很难奏效,应多方面共同努力,在加强清理整顿的同时,正确引导给予必要的扶持并保障学生安全。
四、校车车辆不规范,标识不统一,驾驶人员责任心不强。
答复:自校车运行以来,全县所有标准化校车都是由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决定批准的,所有校车按照交警、运管等有关部门规定,办齐所有有效证件,建立定期保养维护制度,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性能安全可靠,并在校车运行前已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备案。
驾驶人员在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后,还要通过全方位严格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日常管理中,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确保对所有驾驶人员两周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目前,所有驾驶员都能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抚松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1日
联系人姓名:王 勇 联系人电话:1874394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