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鑫、王万利代表:
您在2019年度人大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在抚松镇西江公园南段建公共厕所的建议》(第4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素质的提升,对公厕数量的需求也日渐提高。因此,我局委托相关单位,依据《抚松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编制了《抚松县抚松新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0)》。
目前,该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待编制完成报批后,我局将按照规划方案进行相应的公厕建设。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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