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号代表提案的答复
刘光勇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抚松镇至万良镇、抚松镇至松江河营运客车搬至客运站内统一发车提案》(第46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抚松至松江河、抚松至万良客运班线经过改造,将该班线变为快客运输,同时根据客流量需求,将原有的定点发车变为实行循环滚动式发车,并将发车站点分别选在方便乘客乘车的地点进行发车。
二、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经许可机关同意,在农村客运班线上运营的班车可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点等灵活的方式运营。”因此,运输企业为了群众乘车方便,在分别在客运站门前和商贸中心后设立了发车点。对于此处是否可以停车,应按公安交警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现我单位正在与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进行合作,针对全县的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抚松县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对现有的客运站场及公交首末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使用规划进行规划调整,待该规划出台后,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实施,并对现有的客运班线及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O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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