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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9-21175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城建类1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索  引 号: /2019-21175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城建类1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对县政协十届次会议第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徐彦利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城市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水平创新的建议》(第3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切实转变观念,加大扶持力度”“创新社区管理体系,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创新社区管理机制,提高社区管理实效”,“创新社区服务机制,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等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对我县社区建设至关重要。县委、县政府特别重视社区建设工作,2018年,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制定了《抚松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对城乡社区治理作出全面、系统、深入部署。

  《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抚松实际,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提出“两步走”的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步,到2025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推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二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着力加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社区服务供给能力、社区文化引领能力、社区依法办事能力、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

  三是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从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破解制约城乡社区治理的瓶颈问题。

  为保障工作推进落实,《实施意见》明确了33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了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意见》还成立了全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实施工作,研究解决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比较中肯,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客观实际,对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谢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201978

  联系人姓名:王 伟       联系人电话:621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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