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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4-19268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10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发〔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14-19268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10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发〔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10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抚政发〔2014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已经县政府2014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把工作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动任务落实,要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县政府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项工作实施动态跟踪,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14310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印发       


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领导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和 目 标

责任单位

1

钟 代 河

工作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7%;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54亿元,其中:国外资金4000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领导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和 目 标

责任单位

2

赵 龙 涛

1.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4.2亿元,同比增收0.8亿元,增长6%。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11.9亿元,同比增收0.9万元,增长8%。财政支出突破30亿元,同比增支1.2亿元,增长4%。

财政局

国税局

地税局

2.全面实施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全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08项,总投资1376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71项。确保北纬41度温泉度假酒店、盘古家居广场等57个重点续建项目全部复工。力争花伴里关东文化产业园、鹤大高速公路抚松段、金锦江漫江镇锦江村旅游度假区等51个项目开工建设。

发改局

3.加快推进恒大千万吨中高端矿泉水生产项目、秀兰千万吨矿泉水开发项目和北斗资源林海泉年产300万吨矿泉水、清水泉年产30万吨天然泉水及会员体验中心项目。

经开区

项目办

松江河镇

露水河镇

漫江镇

4.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与企业深度对接,鼓励金融机构拓展业务,增加企业融资渠道,扩充信贷总量。

金融办

5.启用新政务服务中心,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全面实施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创优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即办件比重,切实解决“前店后厂”问题。

政府办

监察局

6.进一步畅通和规范民情民意反映渠道,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信访局

7.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统计局

8.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物价局

9.要突出抓好政府层面改革,实施新一轮简政放权,既要承接落实好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又要再自行清理一批,力争逐步实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零审批”。对已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真正做到服务工作到位、服务效率提高。

编办

法制办

10.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

监察局

11.积极开展相关政府机构改革,至少精简3个行政机构,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整合食药监等部门,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编办

 

 

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领导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和 目 标

责任单位

3

陈 洪 迁

1.继续实施“1211”工程,新增退粮进特面积4万亩,新增千亩以上特色种植示范基地6个。争取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申报成功。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2.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新发展合作社50个以上。新培育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户、市级4户。全年实现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236亿元,增长37%以上。

3.完成10个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建设4个省级重点推进村。完成20个“三线一环”村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全力推动我县申报国家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各项工作。

4.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新模式,搭建好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5.完成一个乡(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各项工作。

农牧局

6.新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个。完成精气神6万头山黑猪种猪场三期工程扩建。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病,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畜牧业中心

7.继续扩大人参良种“福星一号”种植规模,扶持发展非林地栽参和林下参种植,提升人参品质。力争3家人参企业申报“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认证成功,新增“长白山人参”品牌加盟企业1家,产品2种。新加盟抚松人参品牌企业10户。

人参产业办

8.力争农夫山泉年产63.6万吨矿泉水开发项目竣工投产,做大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品牌。

9.对矿泉水水源地逐一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统筹协调矿泉水保护区内外两线的水源保护、开发和管理工作,确保矿泉水资源安全。

矿泉局

10.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11.抓好松江河人参现代物流中心建设,推动万良人参市场整体上市。

商务局

12.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大病救助、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工作。

民政局、残联

13.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4.投资1211万元,完成县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建设。(实事12)

人社局

15.力争全年新签约项目不少于20个,保持动态更新储备项目库170个,具备对外推介条件项目40个。

项目办

16.重点完成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

环保局

17.加强粮油执法和检测工作,确保全县粮油安全。

粮食局

18.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经济人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农村经纪人300人。

县社

19.继续推进“兴边富民”项目工作。全力推进长白山弥陀寺项目建设工作。

民族宗教局

 

 

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领导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和 目 标

责任单位

4

李 勇 霖

1. 推进天佳置业有限公司北纬41度温泉度假酒店复工建设

东岗镇

2. 力争总投资108亿元的鲁能漫江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五一”开工建设

经开区

3. 加快推进营松高速抚松段建设

4.加快推进鹤大高速抚松段建设进程。

5.推进宇松铁路建设进程。

6.投资3551万元,改建完成县道桦抚线南岭至汤河段18公里三级公路。(实事3

交通局

7.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规范土地征收与综合整治工作,严格区分土地用途,切实保护耕地,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地利用好土地资源。

8.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国土局

9.坚持在统筹四化中谋划城镇化发展,突出区域特色,明确功能定位,做好各乡镇规划基础性工作,规划出成果,通过人大立法,确定规划的合法性。完成抚松新城总体规划修编和14个乡镇重点地段控详规编制,全面实现我县生态城镇化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10.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突出搞好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交通管网,加快城市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建设,着力优化居住环境,提高社会管理质量,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增强集聚要素、吸纳人口和承载发展的能力。

11.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同步推进,投资7.8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棚改面积,优化城市格局,丰富城市功能

12.投资2600万元,维修改造抚松镇北江堤路、育才路等14条巷路。(实事1

13.投资1.2亿元,开工建设松江河镇峡谷路、长白大街林源路至峡谷路段、松林街、工农街、横二路5条市政道路(实事2

14.投资2.2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8.4万平方米。(实事7

住建局

15.抓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创新物业管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和村屯管理建设年活动

16. 改造部分居民小区物业环境。(实事8

房产中心

17.深入推进平安抚松建设,完善立体化社?嶂伟卜揽靥逑担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8.新增和更新视频监控摄像点各80个。(实事8

公安局

 

 

 

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领导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和 目 标

责任单位

5

王 延 军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积极发展中医事业,进一步巩固全国农村中医先进县成果。

2.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县医院改扩建和中医院搬迁改造工程。

3.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争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县”。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争取成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食安办、

药监局

5.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成林地清收3万亩,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林业局

6.投资3300万元,开工建设松江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实事4

7.投资3525万元,完成抚松县头道松花江西江右岸堤防和汤河、露水河2个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实事5

水利局

8.投资650万元,解决7个村屯3328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8个移民村水利、道路等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实事6)

水利局、

移民办

 

 

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领导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和 目 标

责任单位

6

于 国 祥

1.做好旅游标准化推广、旅游景区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启动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全面抓好旅游市场环境、社会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等三个重点方面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2.整合我县优势旅游资源,强化地域特色文化与旅游业态的互动融合,全力构建抚松特色旅游品牌体系,提升我县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3.继续完善长白山国际度假区配套功能,打造成国家5A级景区。

4.不断完善旅游要素,鼓励和扶持农家乐旅游,加快推进兴隆农家乐旅游园区项目建设,打造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做好自驾游营地的对上争取工作,提高我县自驾游客的接待能力和水平。通过节庆活动、主题推广、品牌推介等多种营销方式,全面确立我县国际化生态旅游名城的品牌形象和国际影响。全年新增旅游就业1.5万人,接待游客12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3.2亿元。

旅游中心

5.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新行政中心两所学校的教学质量。

6.投资2336万元,完成抚松一中新城校区宿舍楼、报告厅建设。(实事9

7.投资875万元,完成松江河镇幼儿园建设工程。(实事10

教育局

8.强化农村文化大院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和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农村和市民文化月(节)活动,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现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全覆盖。

9.完成县文化馆、图书馆、10个图书分馆设备配置和1344户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设备安装。(实事8)

10.投资1亿元,开工建设抚松文化地标体育场和体育馆一期工程。(实事11)

11.建立“文化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促进文化市场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文广新局

12.实施“数字企业”工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支持骨干企业发挥优势,做大做强,继续推动金隆木业上市步伐

13.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继续实施五项工程,释放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加快名优产品展示中心和网络展示中心投入运营步伐,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强化企业成长培训,推动民营企业竞争力稳步提升。支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拓宽业务,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强全民创业孵化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创业。

14.创新“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模式和机制,引导企业构建产学研协同的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15.加大技改投入,年内实施技改项目80项,完成技改投资39.6亿元。年内培育21家产值超5亿元企业和4户税收过千万元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327.1亿元、工业增加值94.5亿元,新增规上企业5户。

经济局

16.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启动建设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事故发生。

安监局

17.抓好特色园区的运营和管理。

工业园区

18.争创省著名商标2个。

工商局

19.实施抚松“科技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创建好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科技局

20.围绕县委、县政府核心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为林地清收、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广电台

    注:本责任分解表主要依据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县领导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分解制定以上工作由钟代河县长负总责,各位副县长负责分管工作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协助责任领导抓好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和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的项目在本文件中不再进行分解,以两办《关于印发<抚松县“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发〔2014〕2号)文件分解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