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松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8〕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抚松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精神,对农村生活垃圾实施源头分类,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构建和谐生态的抚松县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我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完善城乡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构建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三)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各乡镇总体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四)实施农村垃圾分类。按照3R原则(减量、再生、回收)进行管理,实现源头上减量,达到减量的目的。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县域内14个乡镇的镇区(除县城区)及130个行政村。
(二)预期效果
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形成完善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在2020年12月底全县全面完成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户分类、村(屯)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目标。
三、推进措施
(一)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二)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三)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四)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五)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四、规范要求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方面。
(一)垃圾分类
农村生活垃圾一般分为三大类:可回收、可堆肥和不可回收。
(二)垃圾收集分拣
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农户自行进行堆肥处理,其它的生活垃圾采用农户一次分类+村保洁员二次分类模式。农户通过分类垃圾桶进行分类投放,保洁员再将分类垃圾桶的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变卖,不可回收垃圾通过垃圾转运车辆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三)垃圾处理
1.设施设置及标识、标志
(1)分类投放设施
分类垃圾桶:农户用垃圾桶采用240升,两种不同颜色。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
(2)分类运输
分为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不可回收),实行分类收运。
2.分类处置方式
(1)可回收垃圾
通过农户初步分类投放到垃圾桶内,在村组设立垃圾回收站,引导农户和保洁员对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类;
(2)生物肥处置
分散小户可在自家进行堆肥,规模养殖户在县畜牧中心指导下建立储粪池,选择适应我县气候及环境的生物肥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扩面阶段(2018年9月底前)。一是加快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的仙人桥镇的仙人桥村、黄家崴子村、大营村、大青川村、河北村、温泉村、南岭村;漫江镇的锦江村、长松村;兴隆乡的的兴隆村、新风村、青年村、板石村等试点行政村要在8月底前全面启动运行。二是其它乡镇做为垃圾分类工作第二批试点单位,按要求制定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研究处理工艺,统筹考虑辖区内所属村联合推动相关建设内容,工作推进方案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铺开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借鉴垃圾分类试点乡镇成功经验,全面铺开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以后)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各乡镇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可堆肥垃圾推广和商业化运作机制等,巩固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作绩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行政村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和运行绩效,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方案制定、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组员,各乡镇统一由镇长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县商粮局负责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完善回收网络建立相关工作;县农牧局、规划管理中心、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协调项目用地选址工作,解决项目用房用地保障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资源化工作推进阶段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各镇布点、建设工作;县督查局负责建立指导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城乡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乡镇项目立项、科研等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在农村各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小手牵大手”活动,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县环保局负责做好分类指导,确保环境安全;县卫计局要结合创卫工作,对收集场所做好卫生指导;县抚发集团负责农村垃圾分类指导及收集后的运输、处理;县新农村办公室负责各镇垃圾分类建设处理终端后与长效机制的有效衔接,组织分类和运行工作的检查、考核,要加强废弃农药物的回收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各地对可回收利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工作;县妇联要结合优美庭院户创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平时工作指导。其它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强化财政保障。县发改、环保、农牧、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建设资金。县财政局要统筹各项目资金,设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三)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加强督导检查与考核验收,采取日常考核、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满意度等。日常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村分别组织进行;月集中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月底前对当月情况进行考核。各乡镇把当月明查情况在月底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当月暗访检查情况汇总后即为当月日常考核结果。
附件:抚松县农村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抚松县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重点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吉发〔2017〕23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全县农村垃圾治理,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成立农村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海瑛 县 长
副组长:李铁刚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文富 县政府办主任
李国刚 县财政局局长
王恩政 县发改局局长
张建华 县住建局局长
高建堂 县农业局局长
王得江 县国土局局长
马立军 县环保局局长人选
辛进涛 县审计局局长
陈 蕾 县教育局局长
战怀东 县交通局局长
蔡晓明 县商粮局局长
孟祥全 县规划中心主任
高兴波 县畜牧中心主任
栗祥东 县卫计局局长
兰惠双 县水利局局长
褚来彬 县督查局局长
钟继荣 县文广新局局长
孙荣华 县广电台台长
徐桂香 县妇联主席
王惠臣 县爱卫办主任
王 强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钟 凌 抚松镇镇长
邵明莲 松江河镇党委副书记
韩加涛 泉阳镇镇长
李宜平 露水河镇镇长
苏月涛 万良镇副镇长
王 珺 仙人桥镇镇长
张晓利 新屯子镇镇长
孙元进 东岗镇镇长
马宏宇 漫江镇镇长
罗贵鹏 兴参镇镇长
马德志 北岗镇镇长
孙长坤 兴隆乡乡长
鲍洪君 抽水乡乡长
黄 瑛 沿江乡乡长
宋大鹏 县抚发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华兼任,副主任由宋喜军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