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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8-21606
分  类: 规则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发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函〔2018〕6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索  引 号: /2018-21606 分  类: 规则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发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函〔2018〕6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发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抚政办函〔20186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抚松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抚政发〔201810)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机关发文行为与发文程序,提高发文时效,确保公文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抚松县人民政府、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及适用范围

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现行文件有:

1.《抚松人民政府文件》(抚政发)是县政府的重要文种。主要用于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县政府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县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等。

2.《抚松人民政府文件》(抚政文)主要用于县政府向上级政府的报告、请示及建议;县政府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工作、人事任免的请示和议案。

3.《抚松县人民政府》(抚政函)主要用于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和中省单位请示的批复;县政府的各项表彰决定;县政府与省、市各部门及外省区市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4.《抚松县人民政府》(抚政干任)主要用于县政府对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等部门人事任免的通知。

5《抚松县政府会议纪要》用于印发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

6.《抚松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抚政办发)是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文。主要用于印发传达县政府对某一方面工作的部署;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或经县政府同意由相关部门起草印发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的抚松县专项工作方案、办法、实施细则等。

7.《抚松县政府办公室》(抚政办函)主要用于与办公室无隶属关系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告知有关事项;印发专项应急预案、节假日放假通知;通知办公室内部事务事项、办公室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任免、干部职工离退休等事项。

二、规范发文报送程序

(一)文稿起草必须负责任和规范化

代拟印发的文稿,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并认真填写县政府文件签发单,标明文件公开性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报送组件要素包括县政府文件签发单、代拟印发的文稿(文本和电子)、起草事由(部门正式请示3、行文依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或县政府会议纪要)报送文稿由报送单位的办公室统一办理按程序报送到县政府办文秘科并派遣专人送达,报送文件单位所属其他部门、内设机构不得直接向县政府报送文稿。文稿内容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保证数据准确,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内容空洞的问题;涉及资金等重要事项时,要先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涉及人员名单、职务信息、单位名称要向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核实准确;表彰、通报中涉及的单位及人员必须经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重要的文稿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文稿起草涉及到其他单位和部门工作的,起草部门应与有关方面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送,报送时附会签材料原件。经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在报送时附书面说明。报文部门不得自行确定文件印发形式,印发形式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文稿报送要求

请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按照中共抚松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发文办理工作的通知》(抚办字〔20168号)要求排版后报送县政府办文秘科,将文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12zfb@163.com(涉密文件不得在网上传输),由县政府办公室文秘科统一办理。

(三)文稿的审核和修改

1.文稿审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审核文稿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确需行文;(2)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提法是否同已发布的有关文件相衔接;(3)提出的措施和办法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4)内容涉及的部门是否经过协调,意见是否一致;(5)文字表述是否简明准确、条理清楚、语法规范根据以上审核内容,确定是否进入办文程序。对不符合发文必要或行文规则的文稿,可退回呈报单位不予发文或重新起草。

2对部门代起草的且专业性较强的文稿,需要修改时,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与起草单位沟通协调。改动较大的文稿,送起草部门领导认可阅签后报批。对存在问题较多、起草人员坚持不同意修改的,要向起草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情况,说明文稿中存在的问题;如果起草单位主要领导也不同意修改的,暂缓发文,待问题解决后再办理审批发文,以保证公文文件质量。

(四)退稿制度

1.经授意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文稿,未经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签的,要退回起草部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送

2.涉及人员名单、职务信息、单位名称,未向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核实准确;拟定表彰人员未向纪检、组织、政法、公安、人事部门审核的,要退回起草部门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送

3.行文依据不足且不附说明材料的,退回起草部门修改

4.行文结构不合理,条理不清晰,语句不通顺,文字表达不准确,未能清楚表达发文机关意图的,退回起草部门修改。

5.文稿涉及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工作,而未经有关部门会签退回起草部门修改。

6.未根据要求排版,字体、版式不规范,不符合公文标准退回起草部门修改

7.文稿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相抵触退回起草部门修改。

三、公文的密级和紧急程度

(一)根据公文内容和工作需要,严格划分密与非密的界限,避免划密过宽和有密不标注的问题。文件密级由起草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准确标注,县政府办公室核定。内容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公文,定为绝密级文件;内容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定为机密级文件;内容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定为秘密级文件。公文密级的变更和解除由发文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决定。涉密公文起草阶段发生失泄密的,要追究起草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根据公文送达、办理以及传达贯彻的时间要求确定公文的紧急程度。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文件,其紧急程度按照中央、省、市文件标定的紧急程度确定。对于可按正常工作时效处理的,一般不标记紧急程度。

四、按行文规则行文

(一)行文关系要根据隶属关系确定。县直各部门一般情况下,不能避开部门党组、政府向下级政府直接行文。

(二)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三)县政府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授权可向下级政府行文,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

(四)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可以联合行文。

(五)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五、严格控制发文

(一)发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杜绝重复发文、升级发文、迎检性发文等发文上的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问题。凡提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必须符合下列个条件之一:

1.国务院、省、市政府有文件要求政策规定需要行文的;

2.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需要行文的;

3.县政府领导有明确指示需要行文的

)对于以迎接上级检查、评比、考核或争取部门利益为目的而起草的文件,县政府办公室不予印发或转发。

六、公文签发

    拟文部门填写抚松县人民政府文件签发单版后送至县政府办文秘科,文件签发程序为:1.拟稿人签字;2.拟文部门负责人签字,确定公开范围;3.综合科审核签字4.文秘科审核签字5.法制办审核签字6.分管文字副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经县政府领导签发后发文

七、公文制发

公文经领导签发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文秘科按文件要求印制和发送。同时发文单位和受文单位要认真做好文件的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工作。

 

附件:县政府文件排版标准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政府文件排版标准

一、公文纸张及排版印制要求

1.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幅面:A4型纸(210mm×297mm

版心:156mm×225mm

上白边(天头):37mm  

下白边:35mm

左白边(订口)28mm

右白边:26mm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印制要求:

A3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约70 mm处,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

二、公文要素—文头部分

1.份号:密级文件应标注份号(编号),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标注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密级:用21磅黑体,顶格标注在版心左上角第2行,两字之间空1个字。

3.版头:由发文机关标志和一条横线组成,颜色为金光红色。下级机关公文版头要小于上级机关公文版头。县级政府字高23毫米,政府办公室字高22毫米(下级机关比上级机关小1毫米),字距上页边70毫米。横线中间若带实心五角星的,两边线长分别约为70毫米;若不带五角星的,线长约155毫米;线号粗细根据版头字酌情调整,横线距字25毫米。

4.发文字号:用小2号仿宋体,年份、发文顺序号用半角阿拉伯数字,年份外加〔〕

三、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1.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正宝塔、倒宝塔或菱形,不得使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每行词意完整,长度适宜,字距相当。多个发文机关名称间用空格分开,不加顿号,换行时省略。副标题用3号楷体。

2.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一行。

3.正文:3号仿宋体,一般每面22行,每行28字。行间距28.8磅。如是转发通知类的文件,通知用3号楷体,转发文件正文用仿宋体,转发文件另起一页,文件标题上空2行。

段落分层:段落第一层标题一、二……”3号黑体,第二层标题(一)、(二)……”3号楷体,第三层1.2……”(数字后用不用)如需特殊显示,用3号仿宋体加粗。

标点符号要符合排版规则,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段首空2个字,段尾单字不成行。段落之间一般不空行,特殊情况为划分层次,段落间空1行。

4.附件说明: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说明处的名称应与附件本身的标题一致;附件名称较长回行时,与上一行附件名称首字对齐。附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每行位置对齐,如附件:1.XXX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党的机关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当正文(或附件说明)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要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6.附件:附件后无冒号,用3号黑体,在附件正文左上角顶格排,有序号时应加序号。附件排在版记之前,与正文一起装订。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应与附件说明表述一致。附件与文件正文不能一起装订时,应在附件之前标明文件发文字号。

四、公文要素—版记部分

取消主题词和印发份数。

1.抄送机关:4号仿宋体字,左空一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设在公文末页最后一行。用4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时间右空一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3.页码: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一般设置页角28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如果版记页和前面的一页均无正文,则这两页均不标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