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松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函〔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决定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吉林省、白山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部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国家、吉林省、白山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于国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林彦旭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国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辛进涛 县审计局局长
解相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 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东风 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王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隋桂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王 晶 互联网信息中心主任
伊海波 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梁传波 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温建华 县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于建清 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洪波 县就业服务局局长
王仁玲 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刘 鹏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生文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裕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继先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副局长
油淑兰 中国人民银行抚松支行纪检组长
戴 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崴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 锋 县统计局城调队队长
周永波 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软环境办公室主任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洪波 县就业服务局局长
办公室成员:孙 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与信访办公室主任
朱承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
李长海 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张 斌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邹佳彤 县发展和改革局城镇化办公室负责人
魏世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科科长
孙希红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与法规科科长
王艳芳 县水利局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个体和商标广告科科长
宋 刚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杨 杰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
张 丽 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查官
刘金军 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
林本华 中国人民银行抚松县支行支付结算科科长
孙 丹 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
黄明翔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办公室科员
张文海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二室负责人
项成君 县信访局信息中心主任
王元平 县统计局农业科科员
陈 杰 县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职员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抚松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解散。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