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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0-13257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村、社区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0-13257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村、社区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村、社区权责清单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0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抚松县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抚发〔201927号)《中共抚松县委关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发〔202010号)要求,扩大基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编制了我县乡镇、村、社区权责清单,现将清单予以公布:

一、清单基本情况

乡镇级权责事项76项,其中公共服务15项、备案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村级权责事项26项,其中公共服务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社区级权责事项22项,其中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11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运行。

2.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结合我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等文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释废、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需要向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3.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应对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承接或指定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编制《办事指南》,确保详实、准确,可操作性强。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