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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0-13285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规上企业“无籍房”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20〕4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0-13285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规上企业“无籍房”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20〕4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规上企业“无籍房”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0〕43号

  

相关单位:

  《解决规上企业“无籍房”问题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决规上企业“无籍房”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企业正规化发展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指示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集中解决域内规上企业“无籍房”问题,力求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的瓶颈,解决企业历史性难题,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集中办理规上企业“无籍房”相关手续,是推动县域企业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举措,能够帮助企业更顺利的办理贷款抵押,并在对外寻求合作过程中满足合作方的相关要求,对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集中解决规上企业“无籍房”问题,按照省、市有关疫情期间简化审批流程的相关工作要求,启动“多部门联动”和“简化容缺”机制,采取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推进企业办理相关手续进度。

  二、规上企业无籍房现状

  目前抚松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40户,存在“无籍房”问题26户,总面积27.61万平方米。省、市各级部门已出台有关贷款的优惠政策,但县域内各银行对企业放贷的抵押物审核严格,多数需要不动产进行抵押,成为限制企业发展的瓶颈。

  三、加强组织领导

  抚松县成立规上企业“无籍房”工作推进小组,由主管副县长刘守均担任组长,成员由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采取的措施

  (一)多部门联动机制

  由抚松县规上企业“无籍房”工作推进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成员单位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企业一同参会,每周至少研究2户以上企业的具体问题及解决方法,各参会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当场为企业列清办理流程、办理各手续对接科室的联系方式,采取并联办理的方式,为企业节约手续办理时间。

  (二)简化容缺机制

  由于多数企业存在的“无籍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为快速有效的帮助企业解决房产问题,使企业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展现更大的经济活力,对相关要件办理采取简化容缺机制,做到能办尽办,全力推进企业“无籍房”问题解决进程。

  (三)提供领办服务

  企业在“无籍房”研讨会后,按照各部门要求办理手续过程中,遇到提供要件不全、历史遗留问题解释不清等情况时,由工信局带领企业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帮助企业沟通协调各部门,或在下一次的研讨会上与各部门进行现场办公,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解决问题。

  (四)做好跟踪服务

  由工信局对参加过专题研讨会的企业“无籍房”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按周调度和汇报各参会企业的办理进度,建立参会企业办理进度台账,以此推进企业相关手续的办理进程。

  

  附件:抚松县规上企业“无籍房”工作推进小组名单

  

 附件

抚松县规上企业“无籍房”工作推进小组名单

  

  组 长:副县长 刘守均

  成员单位:县工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综合执法大队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印发

无籍房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