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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0-1642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标      题: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人大2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0-1642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标      题: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人大2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鑫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抚松镇公厕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2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有相关计划,拟在锦江路与东环城街交汇、抚松镇通达宾馆南侧及烈士陵园附近等地点建设共计6座公厕。

  为进一步改善镇区内公厕如厕环境和维护,提升公厕服务质量:

  (1)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制作公厕管理人员职责和公厕卫生管理标准,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质量的工作模式,并将公厕管理制度、管理标准、管理岗位责任制进行公开。认真落实公厕管理日检查、月考核,确保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

  (2)严格管理加强服务。严格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工具间物品摆放整齐,如发现公厕内设施损坏,做好记录,及时上报维修、并拍照留存。加大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率,坚持每天早晚对厕所进行彻底清洗,并做到随脏随保洁,不断提升公厕管理人员优质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3)强化检察提高水平。坚持每日检查和专项检查,明检和暗检相结合,对公厕保洁员出勤情况和保洁质量进行量化,确保公厕内保洁质量常态化,使公厕周边卫生状况良好、公厕内质量达标,无异味、无卫生死角、公厕设施破损设备能得到及时维护。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姓名:朱鹏程 联系人电话:18643966396

  报送:县政府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