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胡延宾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投资建设万良镇雨污分流项目的议案》(第3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抚松县万良镇政府以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利用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可改善万良镇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带动当地的农业生产效率,间接提高镇域的交通能力,项目的建设对加快万良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万良人参特色小镇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万良镇政府完成对上争取项目资金4155.9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申请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切块资金600.00万元,剩余3555.93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2.抚松县万良镇镇区道路修复工程前期所有手续已于2020年5月13日前全部完成,预计在5月20日前开工建设,9月1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3.抚松县万良镇镇区道路修复工程预计在2020年人参交易之前恢复万良大街路面硬化并投入使用。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姓名:朱鹏程 联系人电话:18643966396
报送:县政府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