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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0-16481
分  类: 联名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标      题:   对县政协代表第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政协7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0-16481 分  类: 联名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标      题:   对县政协代表第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政协7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对县政协代表第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代洪滨、张玉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保障问题的提案》(第71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以上情况抚松县卫生健康局采取措施如下:

  1.健全转诊制度,有序分诊急缓患者。开展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各单位医疗条件及医务人员业务水平,要求各单位严格控制转诊,在业务能力范围内的疾病不允许转诊,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医院进行专家会诊。必须转诊的患者按照程序逐级转入上级医院治疗,在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后(恢复期)要及时转回当地有能力接诊的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有效的缓解上级医疗机构的压力;

  2.加强人才培养,充实人才库存容量。为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我县按照上级要求,连续多年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19年对我县40个村卫生室人员为期7天的短期培训任务、12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5天培训、12名乡镇卫生院护士5天培训;选派1名乡镇卫生院骨干全科医生到市中心医院参加为期1年的培训、选派3名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到市中心医院参加为期120天的培训。

  抚松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公立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同样希望能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做到小病不出镇,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方便、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希望上级领导部门能给予支持!

  抚松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姓名:陈祥美 联系人电话:0439-6211632

  报送:县政府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