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0〕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抚松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及时准确反映全县重大部署及政策措施,迅速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的主动权,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按照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职责划分,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分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办主任担任。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一名副职领导担任。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根据县政府和部门的授权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向国内外新闻媒体提供有关宣传资料和新闻稿件。
二、新闻发言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县政府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有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重要事项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事件等的新闻发布,召集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研究新闻发布工作。
(二)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单位重要新闻的对外发布,负责审定本部门新闻发布活动方案,包括新闻发布的内容、参加对象等;负责与媒体的日常联络,接受记者采访,经常向媒体通报本部门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披露可公开报道的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日常新闻采访接待程序和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应急措施;负责向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同步共享新闻信息。
(三)各部门的新闻发布权限与行政管理事权相对应,一般实行“谁负责、谁发布”。
三、新闻发言的内容
(一)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
(二)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情况;
(三)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
(四)本县举办或承办重要活动的情况;
(五)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社会治安状况、重大灾情疫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六)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情况;
(七)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四、新闻发言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
(二)新闻单位恳谈会;
(三)记者招待会;
(四)约见个别记者;
(五)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谈话;
(六)邀请媒体参加政府有关会议。
五、新闻发言的审批管理
(一)涉及县政府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等需临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协商后提出,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举行。
(二)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提出意见,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或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
(四)未经批准,县政府各部门不得擅自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县政府各部门需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的,主办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书面申请及活动方案(时间、地点、内容、邀请记者范围等)报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进行。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或事件发生地主要负责人发布;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发布。
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处理机制,争取在第一时间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按照“快讲事实,慎讲原因”的原则,迅速向公众发布事件真实情况。
(六)县内新闻发布活动凡涉及邀请境外媒体记者参加的,应事先到宣传、公安等部门申请批准;涉及邀请港澳台地区媒体和国外驻华新闻机构记者参加的,须报请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涉及邀请其他国家来华媒体记者参加的,须报请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批准。
(七)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要根据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精心策划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要安排专、兼职人员建立县情资料库,健全本部门相关文字、视频等信息资料档案;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收集、分析境内外媒体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报道,及时核查其中的重要信息并研究对策,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
六、新闻发言的工作要求
(一)客观全面。新闻发言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发布新闻。要敢于直面热点、难点问题,对媒体和公众坦诚相待,取信于民;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从而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作出合理的选择。
(二)讲求时效。新闻发言工作要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讲究时效性。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尽快组织新闻发言活动,以便人民群众能积极有效地支持政府开展工作,起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效果。经济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形势、重大灾情疫情等新闻发言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紧急重要情况,根据需要可随时举行。
(三)严肃纪律。新闻发言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新闻。对违规发布新闻,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更新报备。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县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如因工作变化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县政府发言人和县政府部门发言人应主动向县政府办提出更改,并重新报备。
联系人:孙琳 吴家安 联系电话:6230211
电子邮箱:fsxzfbzhk@163.com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