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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1-01318
分  类: 司法 ; 报告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抚松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抚政文〔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1-01318 分  类: 司法 ; 报告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抚松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抚政文〔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抚松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抚政文〔2021〕6号         签发人:王福源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抚松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县的重点任务,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示范引领,着力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用好“双刃剑”,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活动,用好“放管服”改革双刃剑,加快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1.创新驱动,规范化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公布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保留项目117项。取消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4项、承接行政权力事项6项,全县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落实和后续监督工作。不断深化“三减一压缩”改革,现阶段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2.以人为本,低成本服务建立便民中心。按照“就近办”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厅建设。公布乡镇、村、社区权责清单,向乡镇赋权67项、村级26项、社区22项。全县14个乡镇按照“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模式,进行审批和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装好“指南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月12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张铁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研究审议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报告》和《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建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月调度报告制度,调度涉及深化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双评”活动、“双百”活动等内容,涉及工作内容30余项。

  (三)选准“守门员”,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司法行政机关参与政府依法决策的作用,坚持司法行政机关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坚持县政府拟下发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选准用好政府决策法治“守门员”,确保决策科学民主。2020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县级大接访活动10余次,参与审查各类合同20余件;司法行政机关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12次,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审核各类拟下发文件311份。

  (四)挥好“铁鞭子”,强化行政权利制约监督

  勇于举起监督利器,发挥社会、政府内部、司法机关等监督作用,为行政权利把好关、守好门。

  1.优化社会监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2020年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形成财政类监督意见4次、执法检查监督意见5次、其他类监督检查监督意见11次,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每项审议意见回复率100%。

  2.强化层级监督。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行政当事人通过复议途径解决纠纷,将行政争议自纠于政府内部。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含结转11件),办结30件,4件正在审理;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并结案2件,与去年相比减少了9件。对2019年行政复议被撤销被确认违法、行政诉讼败诉的3个部门进行了追责;涉及4个部门、3个乡镇的13起需纠错行政诉讼案件、6起需纠错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完成整改纠错。

  (五)拧紧“螺丝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始终坚持公正执法、阳光司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助推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县直各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年审核录入新增执法人员信息52人。审核确认全县27个党政机关、7个事业单位、6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执法权限并及时公开;梳理完成20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仅公安部门就完成2000余条执法音视频录制上传;全年共开展各类执法司法培训50余次。

  (六)打造“金钥匙”,开启纠纷化解多元化大门

  坚持多元化定纷止争,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优化信访,高效率化解矛盾。全年在信访信息系统登记的案件已全部办结。

  2.优良仲裁,维护劳动者权益。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5件,当前结案91件,结案率为95.74%,其中调解结案7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8.02%,已结案件总中,暂无一裁终局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28人,涉及金额92.22万元。

  3.优质调解,低成本解决纠纷。做优人民调解,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711件,调解成功711件(其中预防化解纠纷175件,依申请调处532件),涉及金额2132万元;做强诉调对接,县对接中心全年接受委派案件372件,调解成功182件,涉案金4000万元;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全年调解撤诉结案1139件,调撤率为52.25%;有效引导纠纷在诉前调解化解,全年共导出案件1873件,调解成功1709件,司法确认32件,诉前化解率达91.20%。

  (七)营造“大氛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共举办法治教育课200余场次,通过新媒体、报刊等宣传300余次,悬挂大幅标语5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册),受教育人数达11万余人次。以“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为主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推送疫情相关法律知识,在全县范围内张贴法治宣传画2000余张、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手册300余册、通过LED宣传屏等24小时滚动播放普法宣传信息,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搭建起坚不可摧的法治堡垒。积极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抚松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表》,将64项指任务进行分解,成立了法治乡村建设联络员队伍,让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二、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0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职能还没有完全整合理顺,权责清单仍须进一步明确;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打出督察考核、联动化解矛盾组合拳。10月26日至11月30日县委依法治县办对7个单位的法治建设情况开展了为期5天的法治督察,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作为考核重点内容,共出具7份整改意见书,收到反馈报告7份。经督察,各单位基本能将法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好抓细,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率100%。制定了《抚松县人民政府 抚松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1+7”工作机制,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推动府院良性互动。参与沈白高铁等重点项目的事前研判5次,实质化解行政争议35件,化解涉府民事纠纷5件,组织全县6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观摩行政诉讼庭审1次。

  四、2021年度工作安排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为抓手,围绕考核指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2.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督察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加强法治工作落实情况督察考核,健全法治情况报告制度。

  3.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能力建设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下功夫,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