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松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抚松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关于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19〕5号),充分发挥人参主导产业优势在白山市“一谷一城”及我县“一区三城”建设中起到拉动作用,促进人参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提升人参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抚松人参产业实现500亿产值目标,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主题,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和促进关键环节提升,充分发挥抚松县的地理、气候和产业优势,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品牌化战略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龙头企业加工为引领,以产品标准化、多样化、精深加工和市场流通为重点,以完善服务体系为保障,加快重构提升现代人参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主体,发展新业态,强化新动能,推进人参产业整体转型升级、加快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努力建设成为我县乡村振兴发展的战略支柱产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主体投入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支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引导金融资本深度参与人参产业,建立以金融资本和市场调节融合的人参定价机制;实施标准战略,掌握人参标准的“话语权”。
坚持全产业链打造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全产业链建设,推动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资金支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坚持融合发展与联农带农相结合。以培育大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抓手,加快优特产业全产业链建设和全价值链提升,全面构建利益共同体,把优特产业链条延伸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坚持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产业集团,建立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的产业运行机制,创新“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的经营模式,推动种植、加工、销售协调发展。
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增加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创新。注重良种培育,提高良种普及率;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促进人参产业提质增效。鼓励引导企业引进、研发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实现人参产品从粗加工向精深加工重大转变。带头实现“绿色”种植;引进区块链新模式,推动建立仓销融合体、人参电子交易中心,实现人参全产业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国内具有竞争力的人参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与经营体系,人参种植标准化、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等关键短板得到有力补齐,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市场竞争强的人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使之真正发挥支柱产业作用,成为乡村振兴的新支撑、农业转型发展的新亮点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
集群升级。实现参业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500亿元的目标,其中一二三产分别达到80亿元、200亿元和220亿元;以抚松行政区域为主,发挥抚松种参传统技术优势,带动种植人参、西洋参,确保留存面积各稳定在7.6万亩和3万亩以上,鲜参产量达到1.6万吨。
主体协同。培育一批领军型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人参产业领域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省级及以上合作社均新增5个以上。培育新增5个以上利益联结机制成熟、上下游衔接配套紧密的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长白山人参种植联盟发展壮大,80%人参种植农户与联盟建立紧密关系。
科技品牌。建成世界领先的人参科技创新平台,在品种选育、土壤改良、土地退化、精深加工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取得显著突破,人参良种率达到85%以上,药食同源精深加工取得明显进步,主要龙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比达到7%以上。“抚松人参”品牌价值达到200亿元以上,成为国际人参领域的一流知名品牌。
绿色发展。统筹利用采伐基地种参、林下参、非林地种参三种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人参标准化种植水平全面提升,占比达到75%;其中绿色、有机与“GAP”标准化认证面积占比25%以上;化肥农药亩均用量均下降20个百分点,各类标准化基地全面做到测土栽参、安全用药、参龄达标,人参优质率提升至80%以上。
联农带农。有效带动农户参与人参产业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广泛推广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形式,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带动人参种植农户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万元,显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年均增速稳定在10%以上,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效果显著。
产业金融化。以推动人参加工标准化、产品标准化为基础,建立全程溯源的开放式仓储物流平台,以产业为中心引领金融资本,并与多条国内专业营销链对接,实现产业链金融化。
二、产业布局
(一)人参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利用5年时间,加快以抚松人参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建标准化种植基地40个,标准化种植人参占比达到80%以上。
(二)行业技术引进。引进行业技术先进单位,建设优良人参种苗繁育基地5处,面积达到200亩。
(三)人参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在泉阳镇建设吉林抚松森林食药产业园,占地500亩。万良建设人参特色产业园区,占地700亩。抚松新城规划人参精深加工区,占地1500亩。
(四)人参产业配套园区。规划占地200亩,建设为人参产业生产配套的园区,包含有机菌肥生产车间、农机装备车间、仓储库等。
(五)药用人参仓销综合体项目。建设吉林省人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人参“研产仓销”服务综合体。以标准化产品为基础,以综合体为平台,打造药用人参现代化营销体系。
(六)建设人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吉林省人参检测中心。为行业专家开展科研工艺创新及标准制定提供系统的线上服务,推进吉林省人参产业占领行业技术制高点,以及品牌、市场交易产品标准制定和引领的制高点。
三、建设任务
(一)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绿色高标准种植基地。推广实施《抚松县人参种植技术规程》,加强人参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建立能够获得国际和国内有机认证的高端原料基地。通过整合人参种植业项目,引进制药企业在抚松建设绿色人参高标准基地,加大财政资金补助方式,设立绿色高标准种植基地扶持资金,建设规模百亩以上的标准化种植基地40个。每年重点扶持基地规模在百亩以上的种植合作组织或种植大户,充分发挥种植企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的示范作用,带动整个人参种植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在我县现有种植规模的基础上,到2025年实现绿色高标准基地种植面积占全面种植面积的80%以上,实现人参在一产年收入达到80亿元。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抚松人参协会组织实施开展“抚松人参”规范化种植基地认证。制定认证程序,对申报认证基地实施审核、产品检测,对达到标准的基地发证发牌,建立完整的溯源档案,销售时使用统一印制的带有“抚松人参”标志的包装物,并带有该基地的溯源二维码,免费进入交易市场的“长白山人参”“抚松人参”产需对接区,推动实现优质优价。(牵头单位: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培育优良种子种苗。以龙头企业为主,建立人参种子资源圃,加快人参良种选育、管理,推进人参种子种苗优质化、标准化,不断提高人参种苗质量。在县域内建设园参种子资源保藏复壮基地200亩,林下野山参保藏复壮基地200亩。收集人参种子资源(园参及林下参、野山参),并对人参种子资源进行分类编目,建立较为完整的人参基因组框架图谱和共享数据库,选育人参新品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长白山资源与健康研究院)
(三)推进人参种植组织化发展进程。通过扶持人参种植联盟,大力促进人参产业融合经营,重点在联盟内部支持龙头企业与参农之间建立“企业+农户订单合同、企业+基地”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人参产业增值收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进人参种植组织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和科学化营销,使种植发展、加工需求和市场信息相协调,促进人参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民政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
(四)推进抚松人参加工标准化进程。制定认证程序,注重加工溯源与种植溯源的有效连接,赋予加工产品的加工与种植共同溯源的二维码,提供印有“抚松人参”并带有共同溯源二维码的初级产品包装。鼓励企业创新加工工艺,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实现清洁加工、绿色制造,加快推进人参标准生产化进程。成立抚松人参标准化加工企业联盟,设立人参标准化加工基金,对按照抚松标准进行加工的企业按其标准产品数量进行奖励。(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长白山资源与健康研究院)
(五)建立人参科创园区和吉林省人参质量检测中心。设立人参产业科研基金,对人参新产品、新技术按其在人参产业中的转化率和对产业贡献率予以奖补。建设抚松人参科创园区,引导行业内高端科研人员向科创园区集聚,加大对人参基础科学研究,引导与人参产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在园区转化。投资建立省级人参检测中心。构建竞争、开放、权威的人参质量检测认证体系,结合智慧城市平台建设,建立权威人参检测结果信息公示平台(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长白山资源与健康研究院、县政数局(数字化办公室))
(六)打造抚松人参品牌。完善抚松人参产业宣传方案,把以政府为主的形象宣传和企业为主的产品宣传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充分用好电视资源和网络媒体,在国内各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宣传实效,大幅度提升抚松人参知名度。设立人参产业宣传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抚松人参品牌的打造和宣传。在人参产业园区建设1个人参展示馆,在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设抚松人参产品体验馆,通过人参特色文化展示、体验馆展销,扩宽宣传途径,提高宣传效率。办好抚松人参节和人参产业发展论坛,为品牌宣传创建平台。(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壮大产业市场主体。围绕人参种植、加工和流通三个环节,通过引进或培育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种植企业30户以上,种植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带动整个人参种植业实现收入80亿元。引进或培育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加工企业20户以上,加工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带动人参加工行业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引进或培育以人参为主的人参医药龙头企业5个以上,人参医药企业实现销售20亿元,带动整个医药行业实现收入50亿元。引进或培育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流通企业5户以上,流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带动整个人参流通业及相关服务业实现收入45亿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围绕人参全产业链,实行最优惠的政策,对接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世界百强”和“中国百强”,开展精准招商。优化政策环境、营造良好的招商服务环境,全面落实《抚松县工业投资优惠政策》和《抚松县人参医药产业投资优惠政策》,以大项目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抚松,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加大以商招商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在上下游产业链中深度合作。(牵头单位: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产业市场开拓
1.加强市场管控。规范人参初加工生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法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市场调控机制,鼓励企业人参加入种植联盟、加工联盟,通过种植联盟调控种植面积,稳定产量、稳定市场。通过加工联盟推进产品标准化,以标准化产品打造“抚松人参”品牌,改变我县人参交易现状,促进市场价格健康运转。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加强对检测机构的认证和监管,规范检测行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确保人参产品的质量和保障企业、消费者权益。(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
2.拓展食品市场。充分利用人参的营养成份,辅以其他材料的营养搭配,研究开发多种类型的人参系列食品,不断拓展新的消费群体。加快推进人参全面进入食品领域,拓展人参食品市场。(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科技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长白山资源与健康研究院)
3.强化人参产品电子交易。加大电子商务在人参流通领域的应用。建立抚松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建设电商平台旗舰店,鼓励销售企业与阿里巴巴、淘宝、天猫和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实现各类经检测合格的人参产品进入线上销售。设立人参电子商务专项奖金,对人参或其制品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进行专项奖励。加快推进建立人参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金融办)、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
4.培育国际市场。积极培育国际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出口人参产品,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逐步形成覆盖全国和国际市场的人参营销网络。(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十)建设产业发展平台
1.加快产业园区平台建设。以打造人参全产业链为目标,在抚松工业园区高标准建设抚松人参产业配套园区,把园区建设成为全国人参精深加工基地、人参研究中心、人参检验检测中心、人参文化体验中心。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园区“六通一平”配套设施。瞄准全国以人参为主要原料的大型生物制药企业定向招商,精准招商,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入园发展,实现园区产业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构建支撑产业发展的大平台。在万良镇高标准规划人参特色产业园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采用灵活的融资政策,建立一批标准化厂房,方便人参加工企业快速落地;采用优惠政策,鼓励原万良镇区内年产值在2000万以上的企业搬迁到园区内,完善生产要素配套,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园区内企业推行加工与产品标准化,与电商平台对接,在两年内形成与万良市场齐名的专业化人参加工园区,提高抚松人参的知名度和人参产业形象。(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2.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平台。大力实施抚松人参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构建人参种植、加工环节可追溯体系。推行道地中药材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抚松道地人参从原产地、种子、种苗、加工、包装、仓储、物流各个环节在控制体系中的运用,构建促进种植、流通、加工信息交流集成体系和原料供应体系,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形成合力,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
3.建设人参标准化仓储物流中心。引入国内医药流通企业前10名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万良镇建设人参产业标准化仓储物流中心。与人参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相融合,引导人参加工企业将标准产品统一到仓储物流中心存储,并实现融资与电商平台销售的有机结合。在抚松工业园区,建设针对医药行业的人参产地仓。(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
4.建立人参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标准化仓储为基础,引导人参加工联盟企业将标准化产品加入仓储中心,形成可供电子交易的标准化仓单,引导金融资本以仓单为质押进入人参产业。改变人参交易以实物交割为主的方式,引进国内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企业或医药流通企业,扩大人参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抚松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人保财险抚松县分公司)
(十一)加大引进和培养人才力度,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设立产业人才专项基金,整合省市政策及企业资源,通过抚松长白山人参科创服务中心、抚松长白山人参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千匠百社”工程及“长白山资源与健康研究院”等建设,汇聚和培养产业精英,为抚松人参乃至中国人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通过“抚松长白山人参科创服务中心”院士、博士后等专家工作站等机构建设,吸引和汇聚高端科研人才服务人参产业;通过“抚松长白山人参科创服务中心”的运营,与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等建立紧密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人才培养等合作关系,培养一批产业新生技术人才:
(1)设立人参产业奖学金,吸引和鼓励优秀学生关注人参产业,学习人参产业相关知识。
(2)设立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吸引和鼓励青年教师开展人参产业技术研究。
2.通过“抚松长白山人参科创服务中心”的运营,汇聚和培养一批专门专业从事人参产业技术开发人才;
3.通过“抚松长白山人参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服务平台”运营,汇聚和培养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的高素质运营及管理人才;
4.通过“千匠百社”工程的实施,汇聚和培养一批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从业工匠(种植+加工)。
5.重点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人才的培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与研究人参、宣传人参相挂钩的机制,把人参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让新提拔的干部能够积极主动的关注和推动人参产业发展。吸引国内外生物制药科技研发、经营管理、品牌文化宣传等专业人才到抚松组建抚松人参产业发展智囊团,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抚松人参500亿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人参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人参产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理顺人参行业管理体系,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置1名人参产业助理员,承担落实发展人参产业的政策措施和各项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完善人参综合执法机构,增强人参执法力量。(牵头单位: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各部门要用好现有政策,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县现行的支持“三农”、民营经济、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园区建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人参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实现500亿元目标的具体措施和配套优惠政策、补助政策。(牵头单位: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供销社、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扶持机制。设立人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统筹安排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的综合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和盘活县内现有产业扶持资金,实现扶持产业资金增长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同步,支持列入年度实施方案的重大示范带动项目及重点扶持企业。争取各类项目支持,做好专项规划和产业建设项目储备,积极向国家和省级对口部门争取项目资金,通过项目建设助推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扶贫办))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将打造500亿人参产业建设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列入年度考核,建立目标责任、跟踪监督和动态考核等各项制度,定期组织评估,确保打造500亿人参产业的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建立打造专项检查制度,以专项检查和情况通报为手段,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做好发展人参产业的各项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乡(镇)、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问责。(牵头单位: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政数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印发